作者Jessie3 (宝宝,对不起!!)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请指点如何解决代买纠纷,谢谢
时间Wed Dec 2 00:22:01 2009
事实经过:
小弟在11/20在代买版上请日本代买,在日本帮我付票款,付款期限是11/21晚上九点
21号凌晨三点我将票款及代汇费100元利用atm转帐给代买
隔天早上10点和代买确认後,我向代买提出希望在汇款後提供付款收据或证明的要求
当天下午再度去电,代买回覆已汇款完成,收据留存必要时提供
我还是希望对方能提供我收据
隔天22号下午,网站开放入账查询,发现票款未入账,票被取消
马上去电代买,代买允诺确认并代为索取收据
结果随後再度去电,代买称日方代理人去店家询问後,是店家疏失
即被店家要求退款并收回收据,由於已经超过时间,票被取消无法付款
代买希望退款了事
到星期五我们亲自去电日本该便利商店,商店店员表示22号并无任何退款纪录
因为这个事件导致我们票被取消,目前也无法以相同价格取得门票,行程也被迫修改
详细经过可以参阅,代买版(helpbuy)第21558篇文章
问题:
代买称他并不需要负担任何责任
不过我主张,我与代买有委任关系
因为民法的委托解释是
按当事人约定,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允为处理之契约即为委托契约。
假如双方委任关系成立
那我是否能够根据民法544条
受任人因处理委任事务有过失,或因逾越权限之行为所生之损害
对於委任人应负赔偿之责。故甲得请求乙损害赔偿
问了不少人,目前大部分是认为我能主张544条,请求赔偿
不过也是有人认为这样的关系只能算代理
所以po版来请问各位的意见,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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