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ta (不懂。)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车祸後续问题。
时间Tue Dec 1 01:18:08 2009
一、车祸发生日期:11/3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都有受伤,对方小擦伤,但她说患有糖尿病。
我无明显外伤。但有瘀青瘀血。有去医院作检查。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当下无报警,没有作笔录。现场已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无。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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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巷道内,无交通号志。(红箭头是我,黄箭头是对方)
我车速约莫40,对方车速约 20-30
撞击当时没有路人。後来有围观群众跟路人。
我撞到对方的车尾。对方骑125 我骑小 50。
六、问题:
车祸当时,我车头受损严重。修车花了900,事後照 x 光检查花了 500 多
这些是自行负担。
对方是老人家,因为当时是我撞到对方,又没带手机,加上赶上课。
没叫警察,自行和解花了六百块。(没写和解书,但有路人为证。)
现在对方又打电话过来。说是车祸後,因为当时车祸擦伤,住院十几天,
且不太能行走。说是道义上我应该要过去探望。
现在担心,过去探望可能又会要我付後续的赔偿。
想请问,如果不理会对方要求,对方要提告是否可能告的成?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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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ewapply:你的图画得真棒= = 12/02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