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masan (熊先生)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连带责任(赔偿问题)
时间Mon Nov 30 23:26:05 2009
事实经过:
目前我在一间补习班上班,担任导师的职务。
(没有正式合约,只有口头约束,说明不论任何理由不得於学期中离职)
前几天在课程结束後,学生纷纷收拾自己的物品时,有两位学生在打闹(当时我不知情)
接着,其中一位学生跑来找我,因为他的门牙被另一个人打掉约三分之一颗。
当时我的处理是通知家长并陪同去医院检查。
受害者家长打算请对方负全责(後续所有医疗费用)
另一方家长无法接受,并质疑根本是我的问题,一状告到老板那去。
老板找我谈时,口气极差,并且说我应负绝大部份责任!
我询问老板那他是否有更好的处理方式,他竟回答:
"那是你的问题,不要把问题丢到我身上,自己去协调,不要牵连到我!"
一再强调我的处理有问题,最後甚至说,我也必须要赔偿(如需植牙的话)
(後来辗转得知,是因为有其他人在老板耳旁嚼舌根,老板才这麽生气)
问题:
1.我需要付赔偿金额吗?如果需要付,理由又是什麽?
如果不必付,我有什麽理由站得住脚?
2.如果我真的付了赔偿金额,那我是否可以马上提离职?
3.听前辈说,老板对於那种学期中离职的员工,会以"偷窃公司财物"的方式提告,
有办法防范这件事吗?
4.目前收集到的资料只有关於劳保,老板在未经我们同意的状况下,将我们加保在工会中
,更别提什麽6%的提拨金。公司薪资是每月十日左右给付,非银行转帐,但已经两个月
延後给付薪资(分两次给,未经过我们同意),理由是因为他生病或是出去玩没空算钱!
这样有违法吗?常常在非上班时间内要求我们出外参加活动(假日)并且不给付任何财物!
先感谢各位帮我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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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岂能尽如我意,
但求无愧己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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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4.213.23
※ 编辑: kumasan 来自: 210.64.213.23 (11/30 23:27)
1F:→ iDemon:1.你可能有管理上的过失、但不可能全部金额由你来负责。 12/01 22:29
2F:→ iDemon:2.离职方式请参照劳基法、其它劣於劳基法的条件一律无效。 12/01 22:31
3F:→ iDemon:3.唬新鲜人的烂招,这种事是需要举证的,也可以反控诬告。 12/01 22:35
4F:→ iDemon:4.保在工会是好事。 12/01 22:36
5F:→ iDemon:4.资方只要没按时付薪资、劳方就可以主张劳动契约无效。 12/01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