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en533 (谣指部总司令)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妨害风化
时间Mon Nov 30 01:33:59 2009
事实经过:
前一阵子家中收到约谈通知书,上面要我去警局作说明,案由是妨害风化。
先说一下原po的背景~
原po旅居国外多年,会写一些部落格文章东南西北闲聊,大多是日记形式,但有时也会
写跟棒球、漫画和电影有关的事情。
由於人不在国内,所以家人帮忙打电话去警局询问,得知是警察从我的部落格找到
妨害风化的图片。但我自己看了一下,除了从某宅神的plurk抓来的一张kuso的搞笑图
疑似有漏点外,其余的图都应该属於合法范围。而那张图其实也经pixnet网管通知有
问题後便移除了。
问题:
(1)这种kuso搞笑图有不小心漏点(但主角是机器人),算是色情图片吗?
(2)另外一张有可能的是松岛枫的图,但是没有直接漏点,可是衣着略显透明,所以有
隐约地模糊地可以看到两点,这也算吗?
(3)由於暂时没有办法回台湾,所以先请假,但这请假可以请几次?我也许要到明年三
月~七月间才有机会回台湾,若这样算我可能还要再请三次假,这样会不会被通缉?
(4)若真的回台湾要去警局做笔录时,带个律师去会不会比较保险?我是有点怕警察是
年底到了为了业绩才这样,很怕变成牺牲品,更怕影响到之後在国外的生活和工作。
(5)看了之前版上相关文章,发现有些情节不重大的都是缓起诉,缴个罚金即可,也不
至於留下前科记录(但刚刚又孤狗了一下,发现缓起诉期间内还是算有前科),而且
警局里面还是有相关纪录,这会影响到国外的工作吗?
(6)熊熊又想到一点,我回台湾说明案情并委任律师後,能再出境吗?我担心一进警局
说明後就被限制出境了...T_T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9.134.240.111
1F:推 depravity:啥都怕的话可以选不要回来 祈祷不会获得超过六个月徒刑 11/30 02:13
2F:→ depravity:然後委托他人帮你去缴罚金了事 11/30 02:14
※ 编辑: chien533 来自: 69.134.240.111 (11/30 06:07)
3F:→ chien533:唉~可是我不想就这样背了前科啊... 11/30 06:08
4F:→ hcya:良民证上面不会记载的 不会影响在国外的工作~ 12/01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