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ngernut (姜饼人)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网路购物衣服下水瑕疵
时间Fri Nov 27 21:51:50 2009
事实经过:
在y拍(个人卖家)上买了衣服,收到时看起来都没有问题就给对方好的评价
因为卫生习惯,新衣服拿到会先下水洗过,其中有一件是领口绣有大片珠珠的洋装,
洗标上没有特别标示要手洗,卖场上也无告知提醒衣服相当脆弱请用手洗,
根据经验和常理我将衣服反面并装洗衣袋正常清洗,洗过却发现珠珠有多处松脱,
推测是原先就没有缝好,因除了已经脱落的部份,还在衣服上的也不是很牢了
跟卖家反应她表示衣服下水後不能退换货,而且是因为清洗上的人为疏失才造成的瑕疵
我表示正常情况下衣服不应该洗一次就出现损毁,而且我也不是很任意的丢洗衣机
一般情况下将衣服反面并装袋清洗已经是照顾衣服的行为,希望能退换货,
一开始我说扣除运费让我挑选卖场其他商品,对方不同意,
那我再提出不然我把商品寄回,请她一样扣运费并多贴补她部份损失,希望可以部份退款
她也不愿意,认为衣服是我洗坏,她只能帮我缝补无法退换货。
可是衣服洗一次就出现问题,并不是人为破坏,应该是商品本身的问题吧!
我不想要面对同件商品再寄回来还是有瑕疵风险
(如果我穿了 洗第二次珠子又掉了 不就只能自认倒楣?)
问题:
1.下过水的瑕疵衣服还适用消保法第19条吗?
2.衣服洗一次就出现瑕疵,是否可以根据民法「物之瑕疵担保责任」请求退换货?
3.已对卖家表示希望争取消费者应有权益可能诉诸消保会,卖家态度虽然好但也强硬,
认为这件事情她没有过失,请问有什麽符合成本效率的作法吗?毕竟只是56百的衣服,
要据理力争还是只能自认倒楣?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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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48.29
1F:→ depravity:3.若向消保官申诉还不行则无此乃消费者被吃死原因之一 11/27 21:58
2F:→ depravity:因为诉讼不合利益所以自认吃亏 @@ 11/27 21:58
3F:→ iiiivy:有珠珠亮片等装饰的衣服不是最好套在洗衣袋里吗? 11/27 22:05
4F:→ gingernut:谢谢D大回答~L大我文章中有写得很清楚了~ 11/27 22:15
5F:→ gingernut:哎呀不好意思楼上是i大XD 11/27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