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splayorz (好吃的饭团)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最近跟某人吵架
时间Fri Nov 27 09:16:45 2009
事实经过+问题:
最近跟某人吵架
但我内容并没有藐视对方, 也没有骂对方, 纯粹防守
但对方,一直提我缺点, 病严重讽刺,辱骂
但这些讯息都属於私密留言(天空)
但此人因为太非常不爽我
四处用噗浪(属於公开)宣传我并骂我
而且还把留言(私密)未经他人同意在噗浪上面公开讯息(对方已撤下,但我有留下电子档)
而且我当时回一句话
"不爽我会场当天大声说阿"
如果真的做到的话, 算公然侮辱吗?
即时通上她的状态有留过
"妈的, XX是个混蛋"
这也算是公然侮辱了吧?
我听说公然侮辱在网路上是必须自己在这个圈子有一定的身分(不管条件如何, 就是大家
都知道你)才会构成犯罪对吧?
还有, 论案件的多寡, 上诉後最快多久开始!?
而上诉期间是否可以撤案!?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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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1.80.221
1F:→ hsinyeh:先告诉,有判决後才有上诉问题 判决确定前可撤销 11/27 09:46
2F:→ mascofe:这就是台湾法律的漏洞 11/27 10:21
3F:→ mascofe:私密骂人不用钱的 11/27 10:21
4F:推 depravity:请问楼上哪个国家私下骂人有刑责?? 11/27 16:20
5F:→ cosplayorz:意思就是 就算对方将私密讯息公开也不违法噜? 11/28 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