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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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其他] 邻居噪音
时间Thu Nov 26 10:14:08 2009
※ 引述《shyangyiing (Shyangyiing)》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我家里住板桥某个市场附近
: 家的对门有三四家邻居将一楼租给果菜贩当冰库
: 虽然冰库的马达声不是说非常大声
: 却是24小时不间断的嗡嗡叫
: 全家都被搞到精神崩溃、不能睡觉
: 尤其是我母亲已经快受不了了
: 问题:
: 有查过住家附近被划为商业区
: 我们想要检举邻居的冰库马达声,但不知道商业区到底能不能设置冰库
: 又害怕其实邻居冰库的马达声分贝不大,会不会不算是噪音?
: 而且父母又希望不要跟邻居闹翻,所以可以匿名检举吗?
: 实在是不知道要怎麽办了
说真的
你的问题我感同身受
晚上回家明明是休息的时间了
如果还一直有马达依依喔喔翁翁翁翁翁的声音
真的会让人精神崩溃情绪失控
而且那种马达的声音
往往是断断续续 时大时小 长长短短 依依喔喔依依喔喔
简直是魔音贯脑 xxxxxxx!!!!
在民法上有规定认为
住宅的居住安宁权必须受到保障
相关条文为
第 793 条
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斯、蒸气、臭气、烟
气、热气、灰屑、喧嚣、振动及其他与此相类者侵入时,得禁止之。但其
侵入轻微,或按土地形状、地方习惯,认为相当者,不在此限。
这个条文我们把它叫作 气响不得入侵(空气跟声响)
在现代社会中应该会很常用到
但好像没多少人知道这个条文与权利= =
这如果在美国欧洲早就被告死了吧
我在想
可能是因为台湾普遍比较没有公德心和公共意识
像我就会带狗出去乱大便
接着就会被人干剿
我倒是习以为常(因为我肯认动物权 动物有大便的权利!!!)
不过还是要把大便擦起来就是...
回到正题
你可以依据这个条文
要求对方不可以一直制造魔音侵入你家
让你耳朵很痛心跳加快身体不适
如果对方不从不甩
则明显构成侵权行为
第 184 条
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故意以背於善
良风俗之方法,加损害於他人者亦同。
违反保护他人之法律,致生损害於他人者,负赔偿责任。但能证明其行为
无过失者,不在此限。
可以向他们请求损害赔偿
但是这对你来说可能缓不济急
而且你也不大会
通常这种噪音管制的问题
应该是属於行政法的范畴
我以我认为也可以依据噪音防制法的规定
跟主管机关检举
噪音管制主管机关... 在中央是环保署
各县市则是各县市政府
虽然你说他们是商业区
但是商业区一样须受到噪音管制
只是可能宽容的程度比一般住宅区高一点
但不代表他们可以每天射飞弹开怪手钻地板完全无视周边吧
参看噪音管制法
第 8 条 噪音管制区内,於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公告之时间、地区或场所不
得从事下列行为致妨害他人生活环境安宁:
一、燃放爆竹。
二、神坛、庙会、婚丧等民俗活动。
三、餐饮、洗染、印刷或其他使用动力机械操作之商业行为。
四、其他经主管机关公告之行为。
第 9 条 噪音管制区内之下列场所、工程及设施,所发出之声音不得超出噪音管制
标准:
一、工厂(场)。
二、娱乐场所。
三、营业场所。
四、营建工程。
五、扩音设施。
六、其他经主管机关公告之场所、工程及设施。
前项各款噪音管制之音量及测定之标准,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另外这种分贝到底有没有超过标准
一般人也测不出来
所以还是跟主管机关检举比较快
请他们来测
如果他们不来
很明显的是有行政怠惰并且未依法行政
可以向他们的上级长官诉愿或请愿
或是民事行政一起来都可以
看你高兴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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