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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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其他] 如何能保障自己的权利
时间Tue Nov 24 10:50:53 2009
※ 引述《kate57 (瓶中鲸鱼)》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与哥哥共同负担房贷,而房屋所有人是登记哥哥的名字,
: (因为买房时我人在国外所以都交由哥哥处理)
: 但是最近他交了些朋友,也谈到一些投资计划,
: 哥哥似乎有意用房子来作投资抵押(当然全家都非常反对)
: 但是担心哥哥会私下自己去作办理
: 问题:1.每月我都会帮他负担房贷 要如何能让我也能有房屋所有权或
: 其他拥有决定房屋的使用的权利
: 2.或者有其它较好的建议能够提供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你玩了
亲兄弟明算帐
哥哥狠起来的时候比你的仇人更可怕喔
再来名字不在你名下别付钱吧
如果要我分析你跟你哥之间的法律关系
我认为
贷款的人是你哥哥
所以是他负债
但你又帮他偿还贷款
所以这是第三人清偿
第 312 条
就债之履行有利害关系之第三人为清偿者,於其清偿之限度内承受债权人
之权利,但不得有害於债权人之利益。
依据这条条文
在你帮你哥还贷款之后
银行的权利就转移到你身上
变成是你哥欠你钱
你可以跟他要
但是
记得保留每一份汇款的单据喔
但我也觉得
你有点无因管理的感觉
第 172 条
未受委任,并无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者,其管理应依本人明示或可得
推知之意思,以有利於本人之方法为之。
话说回来
无因管理通常是对方不知道你对他好
像这种你哥已经知道你在缴钱的话
我倒是认为还是属於第三人清偿
而你跟你哥之间
内部应该存在一种默示的委任契约
像是他委任你缴房贷
以後会还你钱之类的
不过好险你没住房子
不然有点像是在缴租金
你哥是不是要把房子抵押借钱炒股票
最近还蛮多人这样做的
高点到了吧
我也要有这种弟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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