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plocc (poplo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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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刑事] 简易判决因递上答辩状改以通当程序,出庭可再写答辩状吗?
时间Tue Nov 24 07:31:34 2009
事实经过:
之前因检察官从对小弟有利之证词中,断章取义撷取不利之字眼.
并要求小弟接受缓起诉,虽然缓起诉罚没几千元,但我还是拒绝了.
没多久就收到声请简易判决书,我送了一张答辩状,目前改以通常程序.
目前即将出庭,请问是否还需送一张答辩状,虽然内容跟之前答辩状大同小异.
但能表达的更清楚.
问题:
若开庭又送上一张答辩状,法官是否会以最新的一张为主?
是否出庭时要先送答辩状?还是一个人出庭什麽都不带.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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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8.170.1
1F:推 Rhadamanthuz:若覆行递出之答辩状与前次呈送之答辩状内容相近,且 11/24 07:43
2F:→ Rhadamanthuz:既已传唤出庭,於法庭当庭陈述记明笔录即可,实无针 11/24 07:45
3F:→ Rhadamanthuz:对相同内容重复提出答辩状之必要,尚能节省地球资源. 11/24 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