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iss999 (遗憾)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智慧财产权疑虑
时间Tue Nov 24 01:24:22 2009
事实经过:
A是一家公司,
B方是接A家公司的案子进行整合开发系统,
案子所订定的合约内容为整合开发案。
由於开发时程很短,
大部分使用的技术为B方所有,
此合约中提到最後缴结案缴交的系统不需包含既有技术,
利用DLL包装即可。
於开发合约结束到期前一周,
需进行系统测试,於测试结束後,
A公司擅自移除B方的电脑作业系统使用者密码,
造成结案尾款不愿给付。
问题:
A公司於开发合约内容中提到,於开发结束前必需参加一周测试,
测试结束後即为结案。
B方於测试结束後的隔天至测试场进行拿取电脑,
当下即被告知,
由於A公司大老板必须亲自勘验过才可取回电脑,
所以系统必须放在测试场继续执行。
这当中B方陆陆续续归还A公司的硬体财产,
於归还当下发现在A公司里有一台测试场中的电脑(内含有B方的开发资料与执行程式),
会发现原因为系统主机贴有B方公司的易碎标签的LOGO及B方易碎标签亲笔签章,
发现当下B方即刻进行确认易碎标签的LOGO及B方易碎标签亲笔签章是否被破坏,
此时外观皆已经被拆开封条。
此时B方再进一步确认系统,帐号密码系统已经被A公司移除。
当下并无打草惊蛇的反应,
B方回至公司来即利用网路书写方式,告知需取回系统资料并检查资料。
A公司竟然名正言顺的回答说"仅移除该电脑的作业系统使用者密码供测试设定",
由於A公司已经拿到相关资料,
此时在结案部分刻意刁难并无意缴交尾款,
此部分是否已达到侵权的问题?
先感谢各位帮忙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感激不尽 谢谢
超级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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