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请益] 盗用帐号密码的刑责
时间Sat Nov 21 13:53:20 2009
这个可能涉及刑法的规定
第 359 条
无故取得、删除或变更他人电脑或其相关设备之电磁纪录,致生损害於公
众或他人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不过我是觉得不用太担心
因为这条主要是要保障社会整体电脑使用安全和个人财产及私人隐私
所以是具体危险犯
如果只是改一改密码让对方无法登入
是否符合本最构成要件中 致生损害於公众或他人 这个要件
应该有探讨的空间 我觉得要件不该当
但是会有民事侵害权利的相关责任
另外他年纪多小
18岁以下不用怕= =
※ 引述《tweslick (不是我不明白)》之铭言:
: 亲戚因为和前男友有些小纠纷
: 所以去更改他现任女友的密码让他现任女友无法登入
: 她年纪小不懂事
: 但刚刚却接到警察局的电话说对方准备报案
: 请问版上熟知法律的各位
: 这样比须负什麽刑责?
: 可以私下和解吗?
: 很怕他因此留下前科 谢谢大家^^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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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8.14.100
1F:推 tweslick:谢谢您^^ 12/05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