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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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婚姻] 监护权判定後,相关作为及权利义务为何~?
时间Fri Nov 20 18:00:56 2009
※ 引述《selina0508 (传承缆线队的精神)》之铭言:
: 事实经过:(事主是我妈的朋友)
: 这是之前我妈叫我打的,好像要给长官看的:
: 91年7月份以前,我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而在那之後,因为前妻的财务管理不当。
: 致使我创立的食品公司、一夕之间,化为乌有,并负债上千万元。
: 夫妻之间难再共同生活,走向离婚一途。而其子XXX的监护权,
: 我亦曾向相关单位积极争取过,惟最後是设想年幼孩子依赖母亲的心理,
: 及尊重孩子的选择,我只能忍痛放手。法律上共同监护,生活由其母亲照料。
: 口口当年公司结束後,本人无辜扛下债务责任。但却从未没有忘记为父的责任。
: 当时孩子升小四直到去年九月份<高二上学期>,本人负责了这期间的所有的学费缴费
: 口口而当中尚包括孩子於小六时,本人考量其国中的课业繁重,
: 於是安排於补习班补习基础英数。并於当时起多年的时间,
: 本人皆每月给予零用金,而孩子的健保费用,本人亦是缴费至今…
: 口口如果我没有考量孩子,前妻在伪造文书、
: 伪刻印监盗领本人父亲的保险金被起诉之际。我就不必未免其牢狱之灾,
: 帮忙负担二分之ㄧ的罚金。而我为难的苦心,
: 就是不忍孩子失去母亲的照顾的心理阿!而儿子多年前的影像,
: 至今也一直留在我的手机桌面…
: 口口虽然我非常疼爱我的孩子,但却绝不愿溺爱放任,
: 我也绝不用物质化的层面去敷衍他。养而不教,谓之溺宠。
: 现今社会上太多的乱象负面,能不让为人父母者,更多一点的警惕吗!?
: 而导正孩子的言行,难道不应该自幼教育起?
: 口口我曾经提出,希望孩子每晚9点-10点还我公司帮忙协助<寒暑假几乎没有出现>。
: 而我的本意也仅是希望,与未同住的孩子,多建立些亲情的互动,
: 也让他在接受点点滴滴时,也能乐於付出,感恩拥有。而不仅仅是,
: 每月拿取零用金及学费时的短暂碰面,遑论奢侈的相处时光!那麽,
: 如果有一天,当他羽翼已丰,长大成人,不需要父亲的帮助时,
: 是否亲情也随之断线?如此互动的基础,是否太薄弱?相信全天下父母亲,
: 无人能乐见此结果。
: 口口一直祈望大人偏差,似是而非的言论,不要误导其孩子的思考逻辑。
: 我始终希望孩子能建立正确,正向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
: 而不要视一切的拥有为理所当然。孩子若能尊重父母,
: 日後才有可能尊重他身边面对、来往的每一个人。我与儿子居住的距离很近,
: 他亦知道我的作息时间及手机号码,虽时可与我谈话和连繁。在同理心之下,
: 期盼长官能明了我的用心。而在将心比心之中,也期盼我的孩子,
: 能懂得思考、懂得反省,乐於付出、分享。并珍惜他所拥有的。
: 而我也希望孩子能够更成熟懂事,体谅常年辛苦奔波的父亲,对儿子的一片苦心。
: 问题:
: 好像已经判定後,叫我上来问的问题~
: 问题一
: 如果已经离婚的夫妻,经法律程序判定由母亲拥有单独的监护权。
: 请问日後,该名母亲及无监护权的父亲,其对孩子的权利及义务为何?
是亲权
对於未成年子女父母有养育教养照护的权利与义务
第 1084 条
子女应孝敬父母。
父母对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护及教养之权利义务。
同时父母也是未成年子女子女财产上及身份上的代理人
第 1086 条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但这些权利和义务都必须以具备完整的亲权为前提
如果老爸的亲权被剥夺了
他就丧失了上面的这些权利及义务
但老爸有一个义务是不会因为亲权被剥夺而消失
就是丧失亲权的老爸 对於未成年子女 仍然有抚养的义务 要负担生活费
第 1116- 2 条
父母对於未成年子女之扶养义务,不因结婚经撤销或离婚而受影响。
所以家有未成年子女而父母亲离异者
赶快去跟那个落跑的要钱
: 问题二
: 拥有单独监护权的母亲,
: 可否私自将孩子的姓氏由其父姓改为母姓?
: 这当中是否有主客观条件,需不需要父亲同意?
: 若经改为母姓,日後是否还能改回父姓?
是亲权
这个问题在以前是无解
但新修正民法之後 有处理的新法
第 1059 条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记前,应以书面约定子女从父姓或母姓。
子女经出生登记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书面约定变更为父姓或母姓
。
子女已成年者,经父母之书面同意得变更为父姓或母姓。
前二项之变更,各以一次为限。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有事实足认子女之姓氏对其有不利之影响时,父
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请求法院宣告变更子女之姓氏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离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双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双方生死不明满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现有未尽扶养义务满二年者。
原则上要改儿女的姓氏可以
但要符合1059条的规定
也就是父母双方於子女出生前先曰定好
子女还没成年之前父母再约定一次
如果父母离婚了两人撕破脸的话
就由父母自己向法院声请改儿女的姓
让负心的另一半绝子绝孙 宗祠中断 犹如失了根 忘了本的浮萍
可见现在的男生有多惨
离婚已经很惨 连孩子都不能跟自己姓 惨!
: 问题三
: 若以分开居住两地并已离婚的夫妻,其与母亲同住的孩子,
: 若办理助学贷款,一定需要由父母双方签字作保,
: 还是仅由母亲一人或其他亲属作保亦可?
如问题一中所言 由於没有亲权的老爸已经丧失对於子女的法定代理权了
所以他已经不是法定代理人
办理助学贷款的法定代理人已经不是父母双方
而是具有亲权的母亲 此点和银行解释即可
银行也是有学法律的法务 想必能理解你们的状况
当然要找其他阿呆的亲属作保也可以
我个人是绝不帮人作保的
: 问题四(好像跟法律没关系)
: 若孩子读军校,是否一定需要由父母双方签字同意,
: 还是一方同意即可?
同问题一
老爸已经丧失作为一个爸爸的基本权利
你还管他干嘛
所以只要老母同意即可
: 目前读军校的基本条件及规定为何?
这没什麽规定不规定
进去不要拿枪指着你的学长或长官就好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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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8.14.111
1F:推 selina0508:感谢~ 11/21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