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hardy (请叫我阿宅)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婚姻] 关於外遇搜证
时间Thu Nov 19 22:55:50 2009
事实经过:
女生朋友家里出了些状况,她发现她姊夫最近行为怪怪的
就是那种标准的外遇所有的情况,接手机都要到别的地方听
对她姊的态度也不是很好,最糟糕的是前一阵子她发现姊夫的
手机里有跟另外一个女生露骨的简讯,她傻眼,但趁机把简讯
传到自己的手机里。她不知道该怎麽办,她觉得光靠那些手机
的简讯不够当证据,所以问我该怎麽办,我也没遇过。
重点是她姊才刚生小baby....
问题:
1.把简讯传到她自己的手机,这样具有法律效力吗?
2.如果要帮她姊争取到小孩监护权,需要什麽比较直接有力的证据才有利呢?
以上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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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任何不愉快的事,笑一笑就过去了"
这就是人生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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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6.220.242
1F:→ BD1983:惨 听说抓奸不保护非法搜证 11/19 23:47
2F:→ BD1983:但是有别的可以主张 请神人补完 11/19 23:48
3F:→ Eventis:私人违法搜证虽然仍能采用为证据,但从来都不当然阻却违法, 11/20 00:39
4F:→ Eventis:重点是逃生门要对,财产犯罪的"意图...",侵害自由或隐私的 11/20 00:40
5F:→ Eventis:"无故",但是要特别注意通监法一定要具备29条的不罚事由@@a 11/20 00:45
6F:→ Eventis:不然如果老公提告诉,则一样会依通监法24条处罚@@a 11/20 00:46
7F:→ Eventis:至於民事的侵权赔偿,通常不构成任何障碍(无损害即无赔偿). 11/20 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