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des8787 (hades8787)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打人者可依现行犯进行压制吗?
时间Tue Nov 17 02:30:31 2009
事实经过:
这是假设性问题啦~(因为在生活中也还满常看到的现象)
如果在大街上或是有第三人在的现场,甲方打乙方,乙方并未还手;
此时,丙方(路人)看到此现象後,以擒拿或其它武术攻击甲方
(但丙方皆未使用棍刀枪)以致甲方无法再对乙方进行伤害,但却使甲方受到伤害。
问题:
1 这样甲方算不算现行犯?
2 要如何判定甲方已无能力在对乙方做出伤害?
3 丙方因要压制甲方,而导致甲方受伤;这样甲方可以告丙方伤害罪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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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44.49
1F:→ Eventis:"此时",所以是对他人对第三人的现在不法侵害,得对不法行为 11/17 03:13
2F:→ Eventis:的该他人进行相当的防卫行为,并主张正当防卫阻却违法. 11/17 03:14
3F:→ Eventis:(刑法23) 11/17 03:15
4F:→ ChrisBear:按照国考畸形考法 通常甲打乙的行为是出於乙的犯罪行为 11/17 07:07
5F:→ ChrisBear:丙会构成误想防卫 此时丙要用限制法律效果责任说 11/17 07:07
6F:→ Eventis:这个描述比较像事後报复,而不像甲的行为不具不法性啊@@a 11/17 07:14
7F:→ myrookie:理论归理论.事实上公亲变事主的可不少. 11/17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