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租赁] 房客未"回复原状"该如何处理?
时间Sat Nov 14 12:29:14 2009
※ 引述《jadeuy (jadeuy)》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长辈有一间位於台北新店的社区型公寓,系於二十年前购入之新屋,
: 因工作搬迁而开始出租。
: 约於八年前将房子出租给现在A房客,
: 出租前请人粉刷、整理,并附有热水器、冷气等设施,及屋内固定装潢(柜橱),
: 为期两三年的租约共延三次,原本该於明年五月届期。
: 几个月前,房客A致电,询问是否愿将房子售予他们,
: 长辈无意愿,於是A提出欲搬出。
: 因长辈认为"与人为善",原明白载於合约上"房客提前解约需支付房东一个月租金"
: 并未收取,房客认为他们更新装设之热水器等设备也要带走,
: 长辈认为据合约请他们将房子"回复原状"为唯一要求。
: 问题:
: 房客於不断藉口延宕交屋日期後,发现原先於租屋前整理好的房子不仅脏乱、
: 设施破损(纱门无法使用、原先之室内固定装潢毁损,橱柜脱落
: 、还因其装设吊床,致墙上破洞,白色窗帘已成黑色...),
: 室内留有旧书、鞋子等A家庭遗留物。
: 1. 请问合约载明之"回复原状"范围可拘束多大呢?
: 2. 能要求A将这些原先租屋前不存在之损坏状态回复吗?
: "清理环境"是房东或房客的责任呢?
: 3. A能以"因时间经过致生之破坏"为由,不负担这些更新修复费用吗?
: 好歹也是血汗钱购置的房子,却被房客不爱惜、甚至破坏至此情状,
: 长辈万分不舍,我也希望能帮上些忙,
: 请教大家是否有我能据理力争的部份,万分感谢。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请问你回复原状的定义是什麽?我觉得房子不可能像电脑一样,点个还原就回到预设值
以八年的房屋使用
纱门、橱柜脱落、窗帘变色,可能使用了八年还像未使用,所以这一部份由於未看到照
片难以判断,但变黑色,应该是指稍微变色吧?除非用染料,不然不可能白直接变黑。
不过墙上的破洞是可以请他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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