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ise1024 (靓妹)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租赁] 大型广告看板租借
时间Fri Nov 13 13:42:01 2009
事实经过:
竞选期间有候选人借用店家屋顶搭设竞选广告,未告知,
店家得知後,便出面要求租金,候选人推托给广告公司,
广告公司又躲避不回应,
店家是承租房屋,不是屋主,
店家已请屋主告知候选人三天内尽快出面处理,
但候选人不仅不处理,还迳行把候选号码加上去,
简直是欺负弱势老百姓的行为
问题:1.请问店家可否向候选人要求赔偿?
2.如候选人三天後不处理店家可否自行拆除广告招牌?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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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5.210.132
1F:推 vicwk:就拆了吧 候选人来吵闹的时候记得摄影 11/13 13:50
2F:推 magickevin:直接跟候选人说你帮他连络媒体让他出名... 11/13 13:54
3F:推 depravity:联络她对手应该很乐意帮你处理吧 11/13 13:59
4F:→ noise1024:感谢楼上的意见,但是我还是比较希望拿到实质的东西$ 11/13 14:18
5F:推 depravity:你觉得她被广为报导还会继续赖帐??那应该是不想选了吧@@ 11/13 14:22
6F:→ noise1024:可是我要如何把事情报导出去? 11/13 15:16
7F:推 sindyevil:如果是他们之间确实有对价而与你无关呢? 11/13 15:51
8F:→ sindyevil:比如说 候选人对广告公司 广告公司对出租人 现在只是出 11/13 15:52
9F:→ sindyevil:租人没有对你家有所表示而已... 11/13 15:53
10F:→ noise1024:出租人是指房东吗?除了我和房东谁还有权出租呢? 11/13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