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sonrock (面线洛克)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未经同意转贴部落格网址
时间Thu Nov 12 10:20:26 2009
事实经过:
我一个朋友在无名写下他对某明星的看法,其中并无牵涉到人身攻击的部分
但是被喜欢该名明星的人将他部落格网址转贴到该明星唱片公司公开的讨论区
并加上一些评语,引起该讨论区的人群起人身攻击+洗版+乱留言
问题:
想请问以上是否有涉及到"着作权法"和"公然污辱",因为有考虑要备份且提告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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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你妈的!╰╰\\ ╯/ ╮ 啊! ╰\\╮/╯╮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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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有意见炸了你★ 〞
◤-⊙-⊙-◥ ★—﹊﹎– 我是有社会地位的教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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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HP-999 ◤▅ ▇▆ —﹎﹊ 不会做这种事 ◤▅ ︴
██▼Ψ▼██◣ ﹊—﹎ ★◥ ◥︴ ﹎–﹎ ★▆▇▇◢ ψcafe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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