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a8226891 (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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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刑事] 关於互殴控告以及诉状的问题
时间Wed Nov 11 19:55:01 2009
先感谢所有观看本文的人,由於这件事情目前非常紧急,盼各位可以拨空替我解答^^"
事实经过(文有点长,请见谅,我尽量简短):
10/24 晚上,家人在住家附近小巷子带狗散步(无牵绳),差点被一台急驶的休旅车撞到
家人前往敲窗告知:「年轻人,巷子内应该不用开远灯和开那麽快吧!差点撞到我了」
对方此时坐在车内,朝窗外挥拳殴打家人胸口一拳 (注1)
後来,家人往後退後几步要抄写车号,对方发现後,下车抢夺和殴打(注2)
接着,对方车子没有拉煞车开始滑动,车内的妻子大叫,对方就跑过去
这时家人见状也跟着跑过去,两人随即再窗户边拉扯(注3)
再窗户边拉扯时,发生二件事情(注4)
1.对方用车门和窗户夹住家人双手,造成家人双手红肿淤青
2.对方妻子拿黑色长条型武器递给对方攻击家人
後来,有另外一台车要经过(巷子很小,仅能塞一台车经过)
对方就将家人推开,然後开车离开,此时,家人被推开後也转身离开
但是对方原来只是挪车要让後车过去
对方随即又下车(此时家人早已离开有一段距离)
并东张西望(怕有目击者吧)後逐渐靠近家人,然後又再度殴打家人一次
殴打完毕後,对方妻子开车来接应他离开
此时,家人本来欲回家,但走到一半发现对方居然开车跟随他
於是,家人很惊恐的往反方向跑,跑到隔壁里办请人协助
而对方,当然也是开车追到那边...。
以上是事发当天经过,再来是从那天後发生的事情简述
1.事发当晚,双方都有去验伤
2.事发当晚,对方不知再何时拨电请熟识的警方来办案,并控告家人伤害罪
(家人当晚因为验伤完都半夜,就直接回家休息,没有去报案)
3.後来警方有通知家人去做笔录,但是做的是对方控告伤害的笔录
4.警方於做笔录时,跟家人说「怎可以这样打别人,你告不赢的」等情绪式字眼
请问警方可以这样说话吗?且仅给家人看片段画面(家人正当防御回手的部分)
5.家人拨电跟对方说想和解,对方说除非赔偿汽车手表眼镜等费用,不然免谈
6.我们也想控告对方伤害罪,但是跑了当初承办的派出所,警方不愿意办理
居然跟我们说:「反正到时候到了法院,也可以做笔录」
但是我们问过N个人,都是说双方都可以互告的,後来跑去分局,一样不受理
7.案发当时,家人有请警方对对方酒测,但是警方不理会
8.於上周我们直接去按铃申告了,检察官有传唤进去询问几句话。
9.有监视影片可证明一切,但是注1~2,因对方车灯关系,影片都是白光,看不到情况
问题:
1.验伤那晚,家人有拿平常用的药膏先涂在手上,後来因为伤口碰到凉凉的药膏刺激
有去搓伤口附近,结果对方看到跟警察说家人在自残(据警方说对方有拍摄起来)
请问这个可以成立吗?明明没有再自残阿!
2.请问我们到底可否另外报案,控告对方伤害罪?
警方不受理,我们可以从哪反应,我们希望给承办人员一点教训(若实际我们可以告)
3.警方不酒测,可以告警方,或者去哪反应吗?毕竟对方酒驾也是一条罪阿!
4.我们按铃申告,算是自诉还是公诉呢?听说我们是自诉,一定要请律师?
有大师愿意解惑,告诉我到底现在开始流程会怎麽跑吗?
5.酒驾那部份和对方追到里办,都有证人可以证明,虽然届时开庭想传唤他们
但很怕证人可能会受对方压力,而不敢说出实情甚至说谎,该怎办
6.请问诉状该如何写,听人说我们该再开庭前,先好诉状+证据给检察官,比较好
但我们没有写过这个,有人可以指导重点吗?
7.开庭时,会是单独传唤,还是双方传唤呢?若律师陪同,律师可以辩护吗?
另外,开庭时,家属可以陪同或者旁听吗?
8.家人因为这件事情惊吓到,现在都没办法完整陈述内容,我们可以跟检察官陈情
让我们其中一位家属陪同,负责协助告知事实吗?(因为律师...请不太起)
9.请问以上这个事件,我们可以控告对方(+警方)什麽呢?若和解,可以要求什麽呢?
PS.双方其实都没什麽伤痕,但对方先控告我们,和解还狮子大开口,我们也不想礼让了。
另外,双方年纪有点差距,对方是年轻人,家人是年长者。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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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48.223
1F:→ willking:都去做笔录了,笔录应该会问对方有无动手或你有无受伤.那 11/11 21:14
2F:→ willking:时没讲,案件已经送到地检,请到时出庭在提告就好.. 11/11 21:16
3F:→ willking:没发生车祸双方不用酒测,且警察没亲眼看到其喝酒开车. 11/11 21:22
请问是指除非车祸,不然警方都不会受理酒测吗?(那为何还要在路边酒测?)
还是是指"警方没有亲眼看到对方开车行驶中",所以不需要酒测。
4F:→ myrookie:出庭时提告即可.另外你如何得知对方跟警方很熟? 11/11 22:03
因为大家都是同个地方上的人...所以或多或少可以探听到一点消息
而且很明显感受到警方偏袒偏很大~
(我们要补充笔录时,讲了老半天,承办人员居然回说「我不知道你到底想写什麽」
然後又说反正到时候去法院也可以补充,你去那再写就好...就是不愿替我们写上半个字)
5F:→ myrookie:你又如何得知影片是警方自行撷取出那些对你不利的部份? 11/11 22:06
要去调监视器只有警方才有此权力,所以当然是警方去调的罗!
至於只有对我方不利的影片部份,则是警方拨放给当事人看的片段就只有这样。
是我们後来去现场看才知道原来影片不止那些部分。
6F:→ myrookie:警方也没看到他开车.除非当场他有承认+你有录到音. 11/11 22:09
如果是指开车这部分,当事人和证人以及影片都可以证明对方是开车来的。
至於酒驾没人会承认吧!但是当事人有请警方酒测对方这点,则是有证人可证明有询问
7F:→ myrookie:置於不帮你受理报案就去投诉吧. 也只能这样做。 11/11 22:11
嗯,我会去投诉的。
※ 编辑: ada8226891 来自: 218.166.48.223 (11/11 22:53)
8F:→ myrookie:补充笔录? 是指你们要求做第2次笔录嘛? 还是第1次笔录的 11/12 00:02
9F:→ myrookie:意见补充? 另外地方上的消息听听就好.多数以加油添醋过. 11/12 00:04
10F:→ ada8226891:第一次笔录的补充...死都不让我们做第二份笔录... 11/12 02:26
11F:→ ada8226891:都说笔录只要做一份就好,反正到时候到哪边哪边都能做 11/12 02:26
12F:→ ada8226891:但神奇的是对方居然可以做二次笔录... 11/12 02:26
13F:→ myrookie:若你们有反控对方.警方确实是要对他作所谓的[第二次]笔录 11/13 03:03
就如你说的,对方控告写第一次,我们反告他写第二次。
但是我们却是对方控告写第一次,我们欲反告却不能写笔录(後来反告是去按铃申告)
仅有一次是去补充"第一次"写的笔录,这样并不合理啊!
14F:→ myrookie:你要求作2次笔录是当下嘛?还是过了几天之後? 11/13 03:07
是过了几天後,因为原本欲和解,但对方狮子大开口,所以才决定反控告。
15F:→ myrookie:其实你之後被通知或传唤.一样可以表达及补充你的意见. 11/13 03:08
我知道之後还是可以讲,但是为什麽我们得拖到那时候才能补充呢?
一个是当下报案所写的完整笔录,和之後才在庭上说明情况,前者比较好吧!
16F:→ myrookie:我想检座跟庭上会先问你们要不要和解吧... 11/13 03:09
我也是这麽想,不知道所谓的精神创伤要怎麽判定其索取金额呢?
※ 编辑: ada8226891 来自: 220.135.154.118 (11/13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