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ryo (破折号)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消费者妨碍名誉
时间Wed Nov 11 16:50:02 2009
事实经过:
事发在9月下旬,有消费者牵着一台在敝店购买的单车,进门就说:踏板的反光片
掉了2片。因消费者踏板的反光片为卡榫式,敝店回覆:这是正常的,卡榫式会脱
落;随後立即取出2片锁式反光片,因当时尚有其他客人,因此反光片由敝店熟客为
消费者锁上。
几日後,消费者致电敝店总公司及北市商业处,理由为至敝店两次均未处理反光片
脱落事宜(事实上只来过一次,当次已处理),并扬言要请壹周刊刊登此件消费纠
纷,且寄存证信函给敝店。
因此,敝店於10月中旬通知消费者至敝店更换一组新踏板,消费者表示不需更换
(此次有DV录影存证)。现又透过其他管道宣称敝店未处理踏板反光片脱落事宜。
问题:
关於以上情形,敝店有何作法可维护商誉?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92.249
※ 编辑: keryo 来自: 123.193.92.249 (11/11 16:59)
1F:推 depravity:请律师 贵店要赚钱 律师也要养家活口啊~ 11/11 16:58
2F:推 ChrisBear:要是我有牌就会接XDDD 11/12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