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Bear (Splendid Sun)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中古车买卖纠纷
时间Wed Nov 11 02:14:24 2009
※ 引述《SpiritBen ()》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日前我因为私人卖中古车,收到一封存证信函,表示该车监定有碰撞泡水等问题,与买主电
: 话联系後提出
: 1.碰撞在事前已告知过此车况
: 2.若该车有泡水监定报告请买主提供监定报告书作参考
: 但买方提出他的委任律师(不是很逼真)不愿意提供监定报告只想在法庭上做举证,
: 所以我想请问
: 问题:
: 1.双方买卖由於并非专业,所以买卖未订定任何合约情况下,只有签写了一张有买断两字
: 内容同意书(在我手上我没提醒他)这张内容有用吗?
: 2.对方对我在网拍内容提及车没有事故及泡水认定我诈欺,我记得未提及车无事故,毕竟
: 车撞过是很明显的,买方买的价钱与无撞过的车况差很远,买方未下标情况下他所谓的网拍
: 内容可以做为举证吗?
: 3.对方不愿意提供举证情况下要我退钱,这样我是否需要回一封存证信自保
: 4.可否提供存证信范本
: 5.还是乾脆就不要理他
: 感谢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依序简易回答如下:
一、买卖中古车,属於买卖契约问题,原则上就算写「买断」二字还是无法免除
买卖契约之瑕疵担保责任,当然如果事先有告知就不在此限,所以说卖车後
买受人须依一般人之通常检查去看有无瑕疵,不过因为汽车的构造颇为复杂
,通常会交由专业技师检查,原则上买卖中古车後,除非有重大瑕疵如泡水
、碰撞及非自然性消耗外,买受人无法主张瑕疵担保责任。
二、如果出卖人主张买卖当时有告知「汽车」曾经有碰撞过,依造民事诉讼法第
277条规定,主张事实存在者,负举证责任,所以您必须举证当初有告知
,否则举证失败,就只能依照被告所持监定书所言该车曾有碰撞等瑕疵问题
,当然还有其他补救措施,这部份为律师执业范围,不便野人献曝;反之,
若能举证曾经有告知有碰撞,且买受人也知悉而成立买卖契约,则买受人不
得以该车曾有碰撞作为主张瑕疵担保责任之事由。另关於泡水部份,可以要
求对方提出专业监定机关之报告书,当然这也是仅供法院参考之用。
漏看了这部份,如果碰撞明显,且险低於市场价格,此时如果买受人除非是
心智显有问题的话,正常看看了都知道该车有碰撞且远低於同等级车种价格
时,买受人若仍买受该车,则因事前知悉该瑕疵存在,就不得以此作为暇疵
担保之事由。
三、如果确定「碰撞」曾经有告知,且未曾有「泡水」则买受人於本案之主张为
瑕疵担保责任系属於无理由,然退万步言,也无法主张民法因诈欺而撤销意
思表示(民法第92条参照);若无法证明曾经告知「碰撞」,也不一定要
将钱全部退回,因民法买卖契约之瑕疵担保责任主要为解约减少价金或请求
损害赔偿三者(民法第359、360参照),惟并非一定要解约,如瑕疵
非重大,或解约对出卖人显为不利时,则会转走减少价金,此部份由法院判
定。
四、存证信函板上有教导写法,请自己写或花钱请人写。(律师也是要混口饭吃
)
五、看您能不能证明「碰撞」曾经有告知,且未曾有「泡水」,符合就别理他,
不符合,就打官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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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嫂子 叫我胡子就好了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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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我会很有礼貌的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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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ψmroscar ╰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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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书局-你所不知道的关二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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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2.230.7
※ 编辑: ChrisBear 来自: 114.42.230.7 (11/11 02:21)
1F:推 SpiritBen:感谢大大详细回答!! 11/11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