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Bear (Splendid Sun)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借贷] 关於朋友借钱不还的问题
时间Tue Nov 10 20:34:56 2009
※ 引述《cheryl0530 (动与静之间)》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大家好,第一次来这个板
: 是想问问大家说
: 今年我有交了一个男朋友 我已经在上班 他当时还是学生(今年七月毕业)
: 交往开始并不是很清楚他的消费习惯跟家庭环境
: 後来交往一阵子才发现说他信用卡负债还满高的 大约十七万多
: 当时只觉得说何必要让银行去赚高额的信用卡循环利息
: 所以 就讨论好说 我先以我的名义去跟银行借小额信贷
: 之後 他再一个月一万块左右还我
: 所以 在今年三月初我自己去帮他缴了 信用卡费175777
: 但後来事与愿违
: 每个月都有不同的理由去推拖
: 再加上之後他又跟我陆陆续续以别的名目借款 以及 今年四月到泰国的出游费用
: 大概总共欠了26万元,中间只还过一次10000元。
: 那现在我们已经分手了
: 一开始打他电话还会接 虽然都是一直找理由
: 但最近他几乎不接我电话
: 打他家里 他家里也都叫我直接去找本人
: 真的非常非常生气跟难过
: 问题:
: 想请问一下板上的高手
: 如果以我的情况 当初并没有要求借据或证明
: 唯一有的就只有 那天 代缴信用卡的邮政收据 上面有注明对方的帐号
: 那这样有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帮助呢
: 我真的是不知道该怎麽办了 只好来求助大家
: 希望如果有想到任何的解决办法 都可以写站内信给我
: 谢谢大家~~~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hum....虽然今天不开心...还是积点功德好了!
首先就您的情形,个人提供的法律建议如下:
一、到对方的住所地法院,向非讼中心处声请「支付命令」,费用五百元,
法院只做形式审核,只要表明对方欠款26万元即可,因支付命令系送
达到对方的户籍地,所以您必须知道对方住址,如果对方心虚在收到该
命令20天内不为抗告,则就有确定力及强制力,可拿去强制执行处声
请强制执行。至於被抗告的话,则会转为通常程序审理,不过因为金额
在五十万内,会走简易程序审理,必须要先补足裁判费,而此部份暂时
不讨论,然因涉及律师执业范围,小弟没有牌,所以就不野人献曝。
二、准备好裁判费走简易程序告对方,但因简易程序依照民诉第403条第
11款之规定属於强制调解,调解完才会审理,同上所述,专业诉讼部
份无法多谈,仅就您的情形而言,胜诉的话会稍微困难些,毕竟举证责
任在於您,没有借据会比较难举证,代缴信用卡的邮政收据,是可以当
作代缴费用之金额借款用,其他部分则无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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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恕是病人与上帝的事,我的工作是安排他们见面
By 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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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230.7
1F:推 cheryl0530:非常谢谢您的意见,已经比较有方向。感激~~~ 11/12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