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Bear (Splendid Sun)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侧挂於公寓外墙的广告招牌有管理法条吗?
时间Mon Nov 9 19:06:42 2009
※ 引述《mindforce (莫名)》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一楼的美容院最近日於居家公寓的外墙兴建广告招牌
: 高度大约从二楼到四楼
: 小弟家住三楼,广告看板直接悬挂再阳台窗户的右侧
: 挡住阳台对外的视线
: 且美容院业主事先并未告知要兴建广告招牌,亦未徵求住户同意
: 问题:
: 1.该美容院设立广告招牌,是否不需经由住户同意?或者是否需要地方政府许可?
: 2.如果可以检举,该向哪个单位检举,并提供什麽资料呢?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原则上公寓大楼的外墙依照民法规定属於全体住户分别共有,
除非有特别约定使用范围,否则就算是共有人单独使用收益外
墙放置广告,都是侵害共有人之共有权,对此公寓的分别共有
人之ㄧ针对受侵害的部份,可以依据民法821条准用民法7
67条要求侵害共有物之第三人排除对於共有物之侵害,即要
上法院诉讼要求拆除广告招牌,还要表明是爲了全体共有人之
利益喔!不然会败诉!
再者,公寓大楼外要架设广告招牌,原则上必须经过申请,申
请单位爲各县市政府主观机关,如果是台北市就打1999问
吧!其他县市直接问县政府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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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嫂子 叫我胡子就好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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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我会很有礼貌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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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书局-你所不知道的关二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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