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plocc (poplo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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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刑事] 简易判决处刑被法院改依通常程序之後续?
时间Sun Nov 8 09:20:12 2009
事实经过:
本人卡到一件刑事案件,开侦查庭时检察官要我认罪,说顶多就捐个
几千元而已.....
但清白不是几千元的问题,我明白被起诉之後所花的时间跟代价也远远超过,
但我仍拒绝认罪缓起诉,於是检察官生气了说你不认罪我一定起诉你!
没多久就收到声请简易判决处刑,经版上的大大指导,写了答辩状给法院,
经过二个月後收到传票,最近法官改采通常程序.
问题: 1.请问法官改采通常程序是否相信我是清白的?
2.是否要再寄答辩状给法官?
3.现在声请法院传唤证人来的及吗?(12月1日要开庭)
感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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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4.198.62
1F:推 depravity:1.不直接认定你有罪和相信你是清白不能画上等号吧 11/08 11:44
2F:推 juliantin0:1.不是,是因为不符简易程序进行的要件。因为要进行的 11/08 12:49
3F:→ juliantin0:前提是犯罪事实明确,但你都已经认为无罪,没有自白 11/08 12:49
4F:→ juliantin0:犯罪事实不明确,所以法院改以通常审判程序 11/08 12:50
5F:→ juliantin0:2.你这边所谓的答辩,应该是答辩你"无罪"。但此处,因 11/08 12:51
6F:→ juliantin0:为不知道检察官起诉你的犯罪事实及你有无何种抗辩,所 11/08 12:52
7F:→ juliantin0:以无法回答 11/08 12:52
8F:→ juliantin0:3.来得及,你写张声请状,把证人的资料及为何有传唤 11/08 12:53
9F:→ juliantin0:该位证人的必要性写上去 11/08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