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diyaban (ss)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被告妨害名誉罪了! 对方有请律师
时间Sat Nov 7 21:13:50 2009
事实经过:
9月初的时候在士林板看到有网友推荐天母的某家宠物美容
然後马上有人回文 转贴苹果日报文章 说这家店有处理疏失 宠物致死的纠纷
很不巧的 在这之前前几天 我刚好跟好久不见的狗友一起去蹓狗
期间听到其他不认识的狗友说 起这件事情
刚好 我曾经在别人介绍之下 把狗送去这间店洗过一次
所以 就回了一下士林板的文章 ....
当时怀孕3个月 所以後来身体不舒服 就没在上去看过
没想到 前天被通知到警察局作笔录..整个好难过阿!
当时 我听到的内容 跟苹果日报的差不多
主要是说狗送去美容之前 兽医生就说感冒了 饲主就交代美容院要特别照顾
但最後 狗身体发生不适 店家赶快送医院 但最後狗还是不治
医院最後赔偿5万
不过 我当时听到这件事情 第一反应是 "狗感冒怎麽还送洗澡"
所以 po文有提到 "狗主人也要负责人吧"
并不是针对当事人 我跟两边都不认识
问题:
今天警察提到 对方认为我说他乱收医院5万
还有 我有写到"那郭狗主人"
事实上 收医院5万这件事情 我是在聚会中听到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事实 只是看到苹果日报写她们向宠物美容要求12万
这件事情 跟我听到是符合 所以 当时也没多想 就po了
(唉~~是怀孕变笨吗??? )
"那郭狗主人" 则是指狗饲主
请问这样 真的会被告成功吗??
因为目前怀孕6个月 前一阵子 已经常常向公司请假 很过意不去了
之後 法院在传的话 就又要请假了~~
而且 这样弄得我好紧张 好几天没睡好....
而且听警察说 对方目前正在告宠物美容店 有请律师处理
如果有律师在帮她处理 那是不是比较有可能会告赢我这件事情
请问 这样考量的话 是不是和解比较好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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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6.121.149
1F:推 depravity:有请律师可以降低犯错的机会但这是否和增加成功率相等 11/07 21:16
2F:→ depravity:是个好问题 @@" 11/07 21:16
3F:推 depravity:毕竟是否成罪应该从事实发生起就确定了才是 11/07 21:21
4F:推 hoboks:不要和解 你不要出差错得化基本上不会输 11/08 02:30
5F:→ hoboks:连苹果日报都有报导了 难道你引述报纸的叙述也有事? 11/08 02:30
6F:→ hoboks:人民如此没有言论自由的话 跟白色恐怖有啥差别? 11/08 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