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hinamy (嗯?)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车祸案件,已和解却又收到传票
时间Thu Nov 5 14:48:48 2009
事实简述如下:
家母与人发生车祸後,直到起诉书(罪名为过失伤害)寄来对方才欲进行和解,之後亦和
解完毕,故将刑事撤回告诉状连同和解书寄回法院,原以为将会收到不起诉处分书,孰知
今日却收到刑事庭传票,上面记载「请於庭期前试行和解」。
这样是代表私下和解不成功吗?还是法院未收到撤回告诉状?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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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52.144
1F:推 guiz:已经收到起诉书就代表已经起诉了啊 到法院有和解的话应该就可 11/05 17:00
2F:→ guiz:能会下不受理判决 11/05 17:01
3F:→ ikehunting:要确认吧,也有可能没收到 11/05 20:13
4F:推 guiz:顺道一提如果已经到法院了 那就还缺一个告诉人的撤回告诉状 11/05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