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jole (bambino)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请问赔偿金额
时间Fri Oct 30 16:37:41 2009
一、车祸发生日期:
两个月前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都有受伤 有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作笔录 现场车辆移动过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机车强制险 对方是脚踏车 无
五、事实经过与问题:
我於两个月前骑车右转上桥上机慢车道时,从後方擦撞到一辆未装设反光标志及车灯的脚
踏车,对方是ㄧ位65岁的阿嬷,当天有报警并至医院验伤,对方有擦伤及挫伤两三处。原
本双方商议由我的机车强制险理赔,另在包押金红包(金额未定)即可,但隔了一个多月对
方来电表示脊椎压迫性骨折导致不能工作,需休养半年至一年,月薪两万五,希望我赔偿
。初判表判断我是肇因,我知道我必须负赔偿责任,但是对方伤势未开刀住院并且提不出
薪资证明。想请教有经验的各位,像这样类似的案例,赔偿金额需付多少最为合理呢?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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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9.241.238
※ 编辑: cajole 来自: 163.29.241.238 (10/30 16:38)
1F:推 ChrisBear:有申请车祸监定书吗? 他会写过失比例 11/01 02:24
2F:→ ChrisBear:再者脊椎压迫性骨折导致不能工作这部份要对方举证跟车祸 11/01 02:24
3F:→ ChrisBear:有关联才可以求偿 11/01 02:24
4F:→ ChrisBear:未装设反光标志及车灯,显然这点对方要负部分过失比例 11/01 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