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pravity (喵)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车祸] 请问这种情况下被告会胜诉吗?
时间Tue Oct 27 23:56:07 2009
: 可是我跟我另外一位朋友看到都觉得...并没有错,就算告也告不赢吧?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第 93 条 行车速度,依速限标志或标线之规定,无速限标志或标线者,应依下列规定:
一、行车时速不得超过五十公里。但在未划设车道线、行车分向线或分向
限制线之道路,或设有快慢车道分隔线之慢车道,时速不得超过四十
公里。
二、行经设有弯道、坡路、狭路、狭桥、隧道、学校、医院标志之路段、
道路施工路段、泥泞或积水道路、无号志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车拥挤
处所,或
因雨雾致视线不清或道路发生临时障碍,
均应减速慢行,作
随时停车之准备。
三、应依减速慢行之标志、标线或号志指示行驶。
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及工程救险车执行任务时,得不受前项行车速度
之限制,且於开启警示灯及警鸣器执行紧急任务时,得不受标志、标线及
号志指示之限制。
你朋友的"觉得"可能不完全正确 搞不好会因为那几个字被认为有错
因为要是有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5公尺就不会撞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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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190.177
1F:→ hoboks:推这篇 自己在侦查庭要小心应对 攸关有罪无罪的结果 10/27 23:59
2F:→ jackvv4445:感谢 跟他提醒过了qq 10/28 00:03
3F:→ iscu:时速20~30应该更慢了吧...时速20公里 1秒就5公尺了 10/28 02:12
4F:→ iscu: 很 10/28 02:12
5F:→ depravity:纯看法规 反应不过来就表示不够慢 10/28 02:18
6F:→ depravity:为了自己和他人着想请暂缓上路 10/28 02:19
7F:推 ChrisBear:信赖原则仅供参考...我碰过真实案例机车驾驶时速40骑乘 10/29 02:54
8F:→ ChrisBear:在主干道上(T字路口)直行被右方来的机车撞到车尾 10/29 02:55
9F:→ ChrisBear:结果撞人的机车驾驶没戴安全帽摔到就挂了 10/29 02:56
10F:→ ChrisBear:检察官给他起诉过失致人於死 真的看到很无言ˊˋ 10/29 02:56
11F:→ ChrisBear:後来没有继续在追踪这个案子... 10/29 02:57
12F:→ depravity:有检察官想法是与其我被不满再议不如给丢给法官解决啊@@ 10/29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