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Bear (Splendid Sun)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车祸] 不想跟保险公司谈 可以联络对方吗
时间Tue Oct 27 23:37:26 2009
原文恕删!
就保险理赔而言,对方赔给您们的应该系强制汽车保险,基於强制汽车
责任保险法(简称强汽险法)第一条及第七条规定,只要被害人因为交
通事故受有死伤,无论加害人有无过失,请求权人(被害人)一律可向
强汽险之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且该公司不得用任何理由拒绝赔偿,另外
事故受害者每一个人受伤医疗费用为新台币20万元,死亡保险金额为
新台币150万元每一意外事故之保险金额则不设上限,受害人若因之
而残废,则依残废等级给付保险金。
照您文中所述,保险公司愿意出险但是砍价?其实砍价的行为就违背强
汽责任险法的立法精神,在医疗费用20万内保险公司都必须实支实付
医疗费用,通常保险公司会说如果不接受他开的价钱他就不签字,不愿
意支付赔偿金额,针对这点,听保险公司在虎烂!保险法第93条仅赋
予保险公司有在场权(即车祸赔偿金额协调会),并没有同意权,只要
协调当时保险公司有出现,不用管他同不同意赔偿金额,只要在20万
元以内保险公司就要理赔,这点也可以参照中华民国产物保险商同业公
会所公告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条款范本,有详细规定。
再者如果医疗费用高於20万元部份,请直接对加害者依据民法184
、191-2请求赔偿,另外因为您说加害者是开公司车,我想应该系
在执行业务才撞伤令堂,这部份顺便可以向加害者之雇主请求连带赔偿
(参民法第188条之规定)。
大致上本案就损害赔偿的部份就谈到这边,实际案情我没有看很仔细,
我就不多加讨论。附个网址关於强汽险条款的!
http://www.nlia.org.tw/modules/smartsection/item.php?itemid=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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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嫂子 叫我胡子就好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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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120.45
1F:→ hoboks:顺便请问C大 调解时如果有约定慰抚金 保险公司需要支付嘛? 10/27 23:44
2F:→ hoboks:还是保险公司只支付医药费的部分? 10/27 23:45
3F:推 zazazas:看险种 10/27 23:50
4F:→ ChrisBear:3F帮我解答了...强气险主要赔商葬费用实支实付 10/28 00:32
5F:→ ChrisBear:汽 才对....打错字 10/28 00:32
※ 编辑: ChrisBear 来自: 220.136.120.45 (10/28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