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386036 (骷髅怪)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劳资] 公司不给薪
时间Thu Oct 22 18:09:21 2009
※ 引述《francmiss (请以认养代替购买)》之铭言:
: 经多次与公司斡旋均谈判破局
: 决定与同事至劳工局检举
: 因深怕遭受报复且需要证据
: 趁隙拿回合约及履历(因有详细个资,且公司不可能让我影印)
: 请问合约及履历属公司财产吗
合约是1式2份如果有见证人或是多人约会更多份
履历你有受个资法保障对方敢泄你可以告他
影印的话
注意不能用对方公司影印机要用要经过同意且付费
不然可能构成窃盗问题
履历跟合约都不用印
把打卡纪录拍照或界出来影印就好了
: 我这样是否算侵占呢
借出去影印不算
: 先谢过各位了
: ※ 引述《francmiss (请以认养代替购买)》之铭言:
: : 事实经过:
: 我应徵上工作後公司要我签一份试用期70小时时薪80
: 且做满半年才发给试用期薪资的合约
这是违法的
所以可以请求该合约无效
: 但随着不合理的规定越来越多(例如试用期无劳健保)
一样
5人以下公司可以免自办
但是必须要给钱自己去工会投保
5人以上就必须要自办
: 所以我做了四天就没做了
: 我想拿回这四天的薪水
: 但同事说没坐满半年的 没有人有把钱拿回来过
这是他说的
: 爬文後
: 我告诉公司
: 如果公司愿意给薪
: 我不会向劳工局及劳保局检举
: 否则公司要付的罚款绝对比我的薪水多
: 结果公司马上叫我去领薪
: 去了之後公司又跟我扯东扯西
: 说我没依规定完成离职手续
: 我说依法我的年资并无需要
: 然後公司又说我有签合约
: 说他们合约是经法律事务所谘询过的
: 我说与法抵触皆无效
: 反正公司就一直拿法律事务压我
很怀疑他是律师
不过你没上法院之前被吓算正常
: 後来我说公司如果不想给薪
: 我马上就去检举公司(边做势要走人)
: 公司才说该给的都会给
: 叫我下个月10号拿印章还有身份证去领薪
: 问题:
: 请问公司是真的要给我还是只是拖延战术?
直接检举就好了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我之前处理方式
打一通电话跟他说你要拖几次,这次我不管几点之前没入帐
在几点的时候生意不错我会带人去店里收
我也没说要带谁 其实我是要带警察
对方就怕的要死乖乖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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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2.109
1F:推 francmiss:谢谢A大 所以我合约可以自留但履历要还回去是吗 10/22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