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n01 (英英)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请问这样算访问买卖吗?
时间Sat Oct 17 03:27:47 2009
事实经过:
唉~家人在某展场遇到童书业者,
留下资料後,童书业者打来约时间商谈,
结果家人竟签约了。
10/16晚上刚签的约,使用信用卡分期。
星期一会有人确认订单+付款
星期二会有人送书过来
问题:
1.还没有人确认付款前,可以依照访问买卖"没看到商品实体,
七日内取消订单"吗?->真的没有看到全部的书,只有部份!
2.星期一有人确认的时候,可以直接拒绝就好吗??
3.没有付任何的订金,只有信用卡分期。
拒绝後会产生任何的费用吗?
4.星期一拒绝後,还需要去写存证信函吗?
5.还有什麽要注意的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_ _)>
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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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229.216
※ ain01:转录至看板 consumer 10/17 16:41
※ ain01:转录至看板 Anti-ramp 10/17 16:42
1F:→ fjulaw:先确认合约有没有审阅期吧 10/17 19:09
2F:→ ain01:台湾麦克的,没有注明审阅期 10/17 21:26
3F:推 ChrisBear:要看展场是不是书展 是的话不是用访问买卖 这有函释 10/30 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