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rcess (narcess)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农地共有人在共有土地建房子 导致要课土增税 能否向他求偿
时间Thu Oct 15 16:53:38 2009
事实经过:
我父亲在台北县有一笔农地与他人共有,
後来父亲的共有人未经其他土地共有人全体协议分管或同意而擅自兴建建物,
於是父亲起诉此共有人,告他侵犯土地所有权,经台湾台北地方判决胜诉,
必须拆屋还地。但被告(共有人)却未拆除该建物,反而要求协议分割,
(我父亲的持分比他还多)协议不成,导致法院强制拍卖该笔土地。
最後由其它人标到。但由於农地上有建物在,不符申请农业证明的条件,
造成父亲无法向税捐机关申请不课土地增值税。
问题:
1.我父亲可以向他的共有人求偿吗? 法源依据是?
2.除了提供拆屋还地的判决笔录外,还需要蒐集那些证据?
3.法官能否传唤乡公所的技士出庭作证?因为农地是否作农业用途使用
必须由他们认定?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31.172.150
1F:推 hiturtle:找律师吧 10/15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