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onat (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主管说事情没做完不能离职
时间Wed Oct 14 21:49:35 2009
事实经过:
敝人在2009/8/10入公司
今日10/14提出口头辞呈 不满三个月
按劳基法不需告知雇主即可离职
但我有告知主管
并告诉他请他找人来交接
但主管不肯执意叫我把我压的日期该做完的事情做完
(补充:敝人做的是软体业
所以常会有这种专案事情做不完的情形)
我告诉他 我会尽量做 他还叫我给他保证做完 加班也要做完
(加班没有加班费) 我不想理他
主管目前就是根本不想帮我办离职手续 要压到下礼拜
以上是口头说明
我待的这间公司非常大
(有上市 而且董事长常会在媒体前出现)
因此跑什麽流程都非常困难
据说 人事规定是辞职要从主管发
(听说这与劳基法不符 自愿离职跟主管有啥关系)
且公司规定是 铨叙人员1个月前提出
非铨叙人员7天前提出
公司人员未依规定办理离职及业务移交手续,致公司遭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目前状况:
1.最好下礼拜可以走人,不要超过10月底
2.我是自愿离职
我的做法:
1.直接跟人事说我要走,叫他给我离职程序单
2.e-mail给部门所有人包括上司说明几号要离开,请尽快做移交工作,届时没有做好移交则敝人一概不负责
3.做完目前移交工作 移交人员签名并保留副本
4.以上不从就直接离开~以旷职三天论 关系既已搞得如此差没必要还去上班
公司有规定6个月试用期
铨叙人员非铨叙人员怎麽分不了解
问题:
1.如果主管执意不从是否可自己跑离职程序单
自己签完名 找人交接 交接人签完名即可闪人
2.若主管执意不从 是否可以旷工三日闪人
3.因为我未满3个月 是否可以直接闪人 (我今天已口头告知辞职)
请大家多多帮忙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5.83.237.56
※ 编辑: inonat 来自: 115.83.237.56 (10/14 21:53)
1F:推 depravity:直接去劳工局问说XX公司不给你离职要怎麽办 10/14 22:26
2F:→ depravity:想表你主管还可以"巧遇"记者 10/14 22:26
3F:推 greatroy:既然都搞成这样了,就"依法行事"罗,告知後,时间到就走人, 10/15 11:07
4F:→ greatroy:他们不让你跑离职流程是他们的事,不过能留证据的就尽量留 10/15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