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rcas (天冷罗~)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关於被误导办门号问题
时间Wed Oct 14 08:58:19 2009
哪一家经销商这麽恶质..
Part-Time版也有类似应徵假藉徵人实则为推销门号的工作
半强迫你要办门号
建议你直接和门号客服联络,请他转达并要求业务回电
是指远传和台湾大哥大的业务欧~因为各经销商都有负责的业务处理
告知业务你本意是应徵工作被逼迫办门号
相信聪明点业务应该知道该怎麽做...
法律上你被逼迫签下的文件是无效的.
此外,藉由假借应徵工作却要求应徵者办门号的行为是否有诈欺成罪
的可能性似乎也可以讨论看看.
※ 引述《ZHUNGDA (初雪)》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MobileComm 看板]
: 作者: ZHUNGDA (初雪) 看板: MobileComm
: 标题: [问题] 关於被误导办门号问题
: 时间: Wed Oct 14 02:43:06 2009
: 不好意思
: 想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 因为我姐在几天前在网路应徵工作
: 结果有人寄履历给她
: 之後去面试的时候 店家要求先在他们自家的通讯行办门号
: 因为我姐是个很不懂得拒绝的人
: 所以算是被半误导的去办门号
: 店家还要求他签一份同意书
: 类似不是他们要求我们去买手机 是自愿的这种
: 现在两支门号 一支远传六百多 一支台湾299
: 造成很大的负担 当然店家一概不负责
: 我知道很多版友会说买教训
: 但是我跟我姊几乎都是半工半读的
: 现在要付毁约金
: 实在很困难
: 不知道有没有其他方法
: 我打去台湾客服反应
: 他们说明天找主管跟我说
: 但是实在很苦恼
: 合约上的确是要照走 但是我觉得有种被误导的意思
: 实在很不是滋味
: 想请大家帮个忙!!!
: 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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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想证明自己有多麽了不起!
我只是要告诉别人,我失去的东西,我一定要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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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56.1
※ 编辑: lorcas 来自: 122.116.56.1 (10/14 08:59)
※ 编辑: lorcas 来自: 122.116.56.1 (10/14 09:00)
1F:推 ChrisBear:法律上你被逼迫签下的文件原则上需法院认定後才无效 10/14 12:30
2F:→ ChrisBear:要向法院主张民92条.... 10/14 12:30
3F:→ lorcas:感谢指正 ^^ 10/14 13:37
4F:→ ChrisBear:其实您会这样回答也不意外 因为我大二的时候也是这样想 10/14 14:38
5F:→ ChrisBear:被诈欺或胁迫所签订之契约依照民71条违背公序良俗 10/14 14:39
6F:→ ChrisBear:照理说应该无效 可是我们的法律是规定得撤销... 10/14 14:39
7F:→ ChrisBear:伟哉!台湾法律真先进 独步全球的一定有问题 10/14 14:40
8F:→ wjck00383:92条的撤销是以意思表示向相对人为之为已足,属於单纯 10/16 01:52
9F:→ wjck00383:形成权,并非形成诉权。向法院主张92条用语可能有误会。 10/16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