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reneiswawa (幸福是,越看越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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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刑事] 餐饮店告我毁谤
时间Sun Oct 11 04:31:22 2009
我之前有po文请问过被店家告诽谤的问题~~
前情提要
文章编号:17331
文章代码(AID): #1AcBuKvW (PttLifeLaw)
星期一去开了侦查庭,星期五居然就上了水果日报.....>"<
水果日报新闻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002707/IssueID/20091009
不过这篇新闻内容有些不是很正确,但现在这不是重点,所以就先步说明解释了....
我还没收到任何官方的文件...........
但依水果日报记者的消息看来,检察官似乎是不起诉啦.....
不过该提告店家,在该篇新闻的留言中,说他要律师研究,声请再议....
店家留言
http://tw.forum.nextmedia.com/viewtopic.php?f=24&t=42542
我想问的问题是.......
1. 「声请再议」是什麽意思??继续提告吗???
2. 检察官已经裁定不起诉,请问他继续提告的话,警方或检方会受理吗??
3. 目前检察官是说不起诉,请问是否有可能换一个检察官後,
他的自由心证是认为构成诽谤,然後起诉的????
4. 新闻中陈述检察官是说
『虽无法举证喝完「乐芙利饮料店」卖的饮品而彻夜腹泻』
但其实在侦查庭中,检察官只问我是不是真的有拉肚子,我回答是真的
检察官也没有要求我要举证、或者试图要我举证、也没要求我要进一步说明
他就只问我是不是真的而已.....
请问,我说我拉肚子,这样是否真的有构成诽谤????
我当时留言的该段前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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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至於原先经营的店家,有没有fu的问题,更毋需您担心了,实属个人观感,
即使您描述贵店现在如此的的乾净卫生,当日的漂浮奶茶,
还让我拉了一晚的肚子,本来想说女孩子家,
拉肚子这种不好看的事情就不想说了,但现在不说,
又怕下一个客人也一样受爱....唉....
对了,您提的那6点,本人自奇特咖啡经营5年期间持续光顾,从未感受您说的
问题,请问,你说的跟我去的是同一家店妈??还是你走错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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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请问依目前情况,我可以提诬告吗??会成立吗??
以上几个问题,烦请版先进帮我解惑.....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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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8.169.247
1F:推 twsakura:先不论其他问题 为啥这篇新闻会把被告姓名写出来? 10/11 04:37
对对对....还有这个问题....
补充问一下....
我当事人都还没收到任何的文件,为什麽记者消息会比我灵通??
而且所有个资都有.....我严重怀疑是检察官那边泄漏的....
请问这点可以如何处理????向苹果日报投诉???像地检署投诉????
我觉得他这样把我的全名写出来,有点造成困扰....担心我的名誉会有影响...
2F:→ twsakura:1.声请再议 就是要求原检察官和他上级署检察长再审议一次 10/11 04:44
3F:→ twsakura:2.检察官不起诉 店家就不能提告了 只能声请再议&交付审判 10/11 04:46
谢谢T大说明.....
请问
交付审判的意思是说,直接交给法官判决定夺吗???
那检察官不起诉的原因,我猜测应该是因为不构成犯罪吧??!!
那法官的看法会很容易跟检察官的看法不同吗????
※ 编辑: ireneiswawa 来自: 118.168.169.247 (10/11 04:50)
4F:→ twsakura:3.如果检察官被换我就不清楚了 依法应该是原检察官审议啦 10/11 04:50
5F:推 twsakura:4.重要的是後段 依检方的心证 他认为你主观没诲谤的犯意 10/11 04:53
因为再该争议留言发表後,大约一天内吧,朋友就将留言版关闭了....
所以我有告诉检察官这件事,并且说这样的关闭,就是因为我们没有意图散布
事实上,朋友关闭的原因除了没有要散布之外,还有不想跟这个人继续鬼打墙
再者,我有在陈报状中提出几点原告矛盾的地方
ex 店家多次强调整件事与我们无关,不要为别人家的事情跑法院
6F:→ twsakura:5.店家也不是完全没来由的乱告 所以诬告罪应该不会成立 10/11 04:55
7F:→ twsakura:交付审判是再议被驳回後 再透过律师向地院提 成功率极低 10/11 04:57
8F:→ twsakura:公开姓名有没有妨害名誉? 感觉好像没有 毕竟是对被告有利 10/11 05:07
因为该篇新闻内容写的不是很正确,甚至某些段落我觉得有些微偏颇
现在google我的名字就可以找到这篇新闻,
如果是熟识的朋友还能当面解释,怕有不是很熟或这怎样情况些搜寻我的人
看了该篇新闻後会有误解.....
不过目前我只是瞎担心啦.....
9F:推 mercury1011:原PO要担心的是告诉人玩"自诉"... 10/11 08:57
请问如果告诉人提''自诉",我可能会遇到怎样的问题????
10F:→ snowtoya:交付审判不用担心,过的机会微乎其微 10/11 10:23
11F:→ snowtoya:自诉...除非是在不起诉之前提起,不然也没有用XD 10/11 10:23
谢谢以上三位热心回覆~~~ 揪咪 >////<
12F:推 a386036:其实不管真实与否址又不是正面评价都有被告的风险 10/11 12:45
※ 编辑: ireneiswawa 来自: 118.160.148.141 (10/11 12:46)
13F:→ a386036:某版发生过按2可是内容没有毁谤,可是被告的 10/11 12:46
14F:→ a386036:不过到检察官那边会通常先被当笑话吧 10/11 12:47
15F:→ ireneiswawa:可是..我最初的留言中有包含正面评价耶~只是比较少而 10/11 12:48
16F:推 a386036:应该说正面评价也可以告(店家自认捏造不实) 10/11 12:49
17F:→ a386036:店家自认是黑心店家,你却说很好..... 10/11 12:50
18F:→ a386036:不过没有人会因为这样提告,当你说他不好就可能会有人不爽 10/11 12:51
19F:→ a386036:警察 检方又不能拒绝受理提告,只能接受再来说 10/11 12:51
20F:→ a386036:这类的人很多啦~~~也常常发生有人把整栋公寓住户告光的 10/11 12:52
21F:→ ireneiswawa:呵呵...大家都很珍惜自己的权益就是了~ 10/11 12:57
22F:→ snowtoya:可以去告跟检察官OR法官会不会理是两回事啊XD 10/11 13:56
23F:→ snowtoya:要告大家都可以去告的^.< 10/11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