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g1 (正义人)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租赁] 租金扣缴问题
时间Wed Oct 7 11:46:19 2009
事实经过:
我(个人名义)在今年年中出租商办给一间公司
当初契约上的月租金是写"十万元整"
而依照我以前出租的惯例上面的"十万元"是指我实拿10万元(扣完税後)
以往的承租户也是如此付款
当初签约前中间人也有口头提到此事 对方并未表示异议
但契约上并未特别注明
今年五月第一次付租金时也是给我60万元(半年付一次)
但最近他们打电话来说
上次租金忘记先扣扣缴税款10% 要我还他们6万块
如果不还的话下次付租金时他们直接扣12万
问题:
1.契约上的租金若未注明是否含税
在法律或一般是如何解释? 是否可以双方口头约定为准?
2.若对方第一次实付我60万
在法律上是否可解释为对方认同10万租金为扣税後实付金额?
3.契约上有注明扣缴税款义务人为承租方
我知道税法规定本来就是给付人为纳税义务人
但此合约在法律上是否可解释为
"不单只有缴付的义务 还应有负担该税款的义务 ?"
另外若在合约中有"优先承租权"是否指无论如何对方都可用同条件续租?
或是仅在当多人"条件(租金)相同"的情况下 对方有优先承租权?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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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64.158
1F:推 a386036:对方可以直接报税 CC 10/07 12:14
2F:→ a386036:或是检举逃漏税 10/07 12:14
3F:→ iscu:相同条件下 对方可以优先承租 不过这个很好搞~~ 10/07 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