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liaH (CherrYsh)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内文冗长恳请帮忙~感激不尽:)
时间Wed Oct 7 01:24:16 2009
事实经过:
本人於民国九十七年九月份,接受某人寿业务员之要约,进入某人寿担任她女儿之助理,
协助处理事务,并约定以每个月二万五千元做为薪资,并未提及需要负担业绩考核压力,虽然
没有书面签约,但口头上她已允诺是助理工作,也告知家母与舍妹是助理一职,於是我
积极的考取证照,并於同年的九月份考取人身保险资格後,在9月30日开始到某人寿上班,
没想到渐渐与原先约定方式不同,直到最近我实在受不了这样的制度和方式,所以提出下列
几点烦请协助了解
问题:
1. 原本要约者答应每个月要提供二万五千元的薪水,却未如实支付即使没有书面签约,但因
为信任某人寿这间大公司的业务员,就要自认倒楣一切都不算数了吗?我有受骗的感觉.
2. 我在刚进某人寿时,有签一份劳动契约,说明我每周必需要有6.5小在公司上班,所以只算
我们周薪6.5小时的部份工时,但事实上确是每天固定八点半到十点都是「早会时间」,早已
超过当初一周6.5小时的契约规定,此外还会要求我们开额外的会议,却没有额外的薪资补
助,难道每周6.5的工时契约是合理的吗?那为什麽请假却是以一天论呢?而不是1.3小时呢?
显然与劳动契约规定不符.
3. 承揽契约说我和某人寿只有承揽合作关系,某人寿对我并没有指挥监督关系,而劳动契约
又说我们要依照工作规则,受公司指挥监督和考核,请问这是指每周6.5小时的部份吗?但是
事实根本不是如此,今天主管说要加开会就要到,甚至要到外县市去,不然就要依旷职论,这
又合理吗?
4. 现在说我业绩考核没有过,就直接调整我的劳动契约和职务,请问我一定要接受吗?难道
我不能选择被终雇资遣吗?怎麽可以硬要我接受其他的劳动契约呢!何况我也没有签名同意
呀!单位主管说:他做了二十几年,从来没有开过终止雇用证明,终雇的员工都是自己签辞
呈离职的,公司虽有终雇相关的规定但无终雇资遣之实,现在我要不就维持目前被调降的
职级只有2700元的固定薪,要不就自己辞职.
因为我已经和主管沟通过几次,希望主管可以开立「终止雇用证明」给我,但彼此之间一
直无法达成共识,於是发出这封求救信,请帮帮我这刚出社会的新鲜人.为什麽我就是不能
选择被资遣呢?硬要用这种方式逼我自己离职,!所以在此恳请给我这个刚出社会的新鲜人法
律上的帮助及建议,让我可以顺利的把事情处理好,争取且维护我的权益。最後,献上十二
万分的谢意。
以上为10/1伊媚儿到劳工局等相关单位的内容,在知会单位主管後寄送出去;今天主管要
求面谈,与上述业务员及其女形成三对一局面。主管”建议”若只是针对公司制度争取自
身权益,应该将前述进入某人寿之原因-业务员增员之部分剔除,因为会影响业务员、单位
及公司名誉,所以若遇询问我要附和主管(因应总公司於10/2收到劳工局信函要求处理)向
总公司的说明,如以下:
XX通讯处OOO请劳工局帮忙维护权益案说明
一、OOO引进单位经过︰
OO是本单位A主任邻居保户的女儿,由於大学毕业在求职过程中经A主任及女儿B处长向
OO的妈妈说明任职国泰人寿的好处、员工福利…等,增员进入单位服务於97年11工作月报
升(到职日970930),并说明进来公司後可以协助B处长处理事务、学习经营保险,公司有
财务补助1年,每个月是25000元B处长及A主任会尽力协助完成目标。
=>由助理突变为业务;无人告知该增员专案详情如:二万五千元要达到150%业绩标准才有,
而且每一季标准都会自动长大,并非保证薪
二、OO向劳工局寻求协助原因发生经过︰
OO进入公司前全家曾向A投保并言明进来公司後A再做新业绩归还OO经手,由於刚出社会人
脉不足,业绩来源不稳定,处长经常予以业绩协助,由於OO 98年7、8、9三个工作月业绩
均挂零,经理曾多次面谈、指导并请处长协助,还是无法改善公司及於第10工作月改任,
但OO认为自己无法胜任这份工作,又听朋友建议,可请公司以遣散方式(资遣)支领资遣
费及向劳工局申请每月的失业补助。
=>公司未经过允许自动调降成只有固定薪2700元合理吗?何况单位主管说考核不过只有调降
职级与终雇二途,那为何不能选择终雇?又为何”选择”终雇就是自己要离职要自签辞呈?
况且并未要求公司资遣”费”,而是要求依据劳基法-工作能力无法胜任开立终止雇用证明
以维护权益
经理已向OO说明在公司正常营运下,不可能资遣员工,无法开立「资遣证明」OO乃根据劳
动契约书规范,向劳工局寻求协助,申诉公司及A。
=>那公司为何要有终雇相关条文,只是放着好看用来应付主管机关吗?
三、目前单位早会运作时间:8︰30-9:00 收看公司新闻,9︰00-10:00业务专题及连
系。
=>超过当初一周6.5小时的契约规定,此外还会要求我们开额外的会议,却没有额外的薪资
补助,今天主管说要加开会就要到,甚至要到外县市去,不然就要依旷职论,这又合理吗?
四、检讨:重申以正常管道方式增员,勿用秘书、助理一职增员,并严格筛选新人品格教
育、公司薪津福利,务使新人正确认知、工作性质。
=>那不就是默认当初增员不实吗
报告人:XX通讯处 经理C 98.10.05 日
目前收到县长信箱伊媚儿回信:建请向本府申请劳资争议协调(详如附件档)寄送本府劳动
及人力资源处俾凭协助。
重点是没有附件档啊>"<去电询问承办人只说申诉什麽就准备什麽资料,很快就挂断电话
…所以我到底要准备啥呢?
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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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78.225
1F:推 ChrisBear:有点长...等中午过後比较有时间在研究好了ˊˋ 10/07 01:57
2F:推 sindyevil:保险业喔 契约书和内容里确定是雇佣契约吗? 10/07 16:26
3F:→ JuliaH:公司是给我们签署劳动契约及承揽契约各一份 10/07 17:08
4F:→ JuliaH:此外,不论是劳动契约亦或承揽契约书上都载明需一式二份, 10/07 17:09
5F:→ JuliaH:由双方立契约人各执一份,但事实上都只有签一份由单位收回 10/07 17:09
6F:→ JuliaH:与契约所载不符. 10/07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