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d0485 (psyche)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对於未满18岁子女遗弃问题
时间Sat Oct 3 21:28:35 2009
事实经过:
1.父母离婚,监护权约定给父亲
2.留有一女,今年读国一
3.该女从出生到现在均由父亲认识的朋友家照顾(共同生活)
4.父亲与母亲均未给付金钱(生活费、健保费等相关费用)
5.父亲几乎一年只探望一次、母亲早已失联
问题:
因父亲每次都承诺会支付生活费、学费、健保费等相关费用给协助养育的家庭
但屡屡失约,相当不负责任
可否对於父亲(及母亲)提出弃养之告诉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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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2.29.181
1F:→ ChrisBear:遗弃罪成立的可能性不高...不过民事可以用诉讼向父亲要 10/03 22:27
2F:→ hd0485:民事诉讼的理由为? 10/03 23:19
3F:→ yuusnow:请求扶养费 10/04 00:10
4F:→ hd0485:感谢 10/04 00:21
5F:→ a00503330:声请假处分,上诉之前仍可先拿扶养费 10/04 13:09
6F:→ hd0485:听说父亲从事临时工(应无固定收入),执行假处分是否会有 10/04 18:15
7F:→ hd0485:窒碍难行之处? 10/04 18:15
8F:推 Kniveschou:如果是孑然一身 居无定所 可能根本没东西去请求 10/04 23:27
9F:→ Kniveschou:你找母亲 或者 乾脆领养过来或者申请其他补助好些 10/04 23:28
10F:→ imimpotence:可通报社会局 10/05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