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615 (k615)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校园访问买卖 台湾麦克分期付款 退货
时间Sat Oct 3 13:14:35 2009
事实经过:
大家好 ~
我9/22在校园中遇到台湾麦可推销员,
当时傻傻就签下买台湾麦可的书籍分期付款契约。
问题:
有爬过文和看过,我满20岁,也超过七天退货期。
书本只拆封一本,分期付款的第一期还没缴费。
我想退货。
有版友说第一期还没缴费,契约就不算成立,这个观念是对的吗?
过了七天,写存证信函应该也没用了吧?
或是说,我只能认命花三万多买这个经验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71.184.22
※ 编辑: k615 来自: 219.71.184.22 (10/03 13:25)
1F:推 ChrisBear:拿到书还说契约不成立? 知识+答案是笑话.... 10/03 15:42
2F:→ ChrisBear:看太快..... 10/03 15:43
3F:推 ChrisBear:请问在哪边看到第一期费用未缴契约未成立 这段话? 10/03 15:46
4F:→ ChrisBear:你们的契约在你签约的同时就成立 不以缴费为必要 10/03 15:46
5F:→ ChrisBear:七天犹豫期就是从契约成立日时往後推算七天保障解约 10/03 15:47
6F:推 ChrisBear:上面回答我搞错 真正的看回复那篇 10/03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