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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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刑事] 这可以算性侵吗?
时间Tue Sep 29 14:22:07 2009
回此标题再问
所以说,感情骗子俗称男虫,纯骗色不骗财,在中华民国法律中完全无法可管吗?
任何合法的方式都无法规范/限制或者制衡这类...罪恶(?) 对吗?
另外女虫(骗财),若无主动要求,仅受害者自己赠礼,是不是也无法可管?
还有另一种是女虫借钱不还(名下没财产),也无法可管对吗?
另外原文的案例,该女原先并不知道对方已婚,所以被告通奸也不会成立吧?
另外前阵子头版,某政大女被AIT成员骗後,还未经同意拍照,但照片也没外流,
且拍照当下虽女方没同意,但被拍了後虽提反对,但也无作为,
这样是否就算默许同意被拍照,此後只要照片没流出,该男都无法可管?
所以结论是只能用非法的手段来(逼~)这类人是吗
或者是期盼这漏洞促使男虫大量增殖後,逼出立法规范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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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3.225.94
1F:→ ganbaday:借钱那边 是名下刻意无财产 工作只领现金 永远不还钱 09/29 14:23
2F:→ ganbaday:补:该女只是不知道这样不够成性侵 所以不会有诬告问题 09/29 14:28
3F:→ ganbaday:但却可以藉由告性侵,让该男丢工作甚至丢家庭,或许是此 09/29 14:29
4F:→ ganbaday:案最积极的作为了? 09/29 14:30
5F:推 TA1WAN:你在讲什麽? 借钱不还怎会无法可管? 09/29 15:14
6F:推 cka:借钱有写借据的话才有办法..没写借据就难了 09/29 16:51
7F:→ ganbaday:因为名下故意没财产 所以一辈子拿不回来 09/29 21:48
8F:→ ganbaday:就算强制执行也执行不到任何东西的意思。就算他的目的是 09/29 21:49
9F:→ ganbaday:本来就打算拿钱不还,但还是宣称没钱还...这种情况 09/29 21:50
10F:→ snowtoya:该女要主张自己不知道这样不构成性侵,法官不会采信的= = 09/29 23:04
11F:→ snowtoya:很多事不是上法庭哭哭不知道就没事了 09/29 23:05
12F:推 Dabber:人肉咸咸 不然你想怎麽办 很现实的问题 法律的漏洞 09/30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