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1enIverson (蓝领战神)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因路拓宽而土地徵收,房子要被部分拆除?
时间Sun Sep 27 14:24:09 2009
事实经过:
我家现坐落於住在12米的马路旁 大约20多年前盖好
盖的时候还没有都市计划 所以当时就比照同排已盖好的房子预留12米路
过一阵子有了新的都市计划 预定15米路
此计画延宕多年 最近可能有经费 真的要拆了
上礼拜乡公所寄来了公文函 大致是说到要开说明会 然後附上意见徵询书
内容大致是说 要以公告现值加四成徵收 (说明第一点如下)
依据土徵收条例第三条及第十一条规定办理协议价构
所有权人拒绝参与协议获经开会协议价购不成 得依法办理徵收
家里最近很困扰 因为这间房子含住宅跟店面
到时候会部分拆除 往内拆1.7米左右 恐怕有一阵子无法住人 也没法作生意
想请教大家一些问题 关於这样的情形 恳请各位能给我一些建议
问题:
1、我们是在都市计划颁布之前就盖好了,既使有15米的规定,我们应该不算违建嘛 ?
2、公告现值加四成,算是合理吗 ? 能否有增取更多的空间 ? 又要如何提出呢 ?
3、查了宜兰县内的一些拆迁跟补偿的法规後,还是看不太懂。
流程是像我以下所想的这样吗。
拆屋经费由县府负责,然後会依面积给予补偿。
拆完後的房子复原费用(材料、设备、管线、工资等),政府会依规定补贴。
另外好像有依户口人头给予另外的相关补偿之类的。
4、同意书该不该同意呢 ? 如果不同意是不是这些补偿都拿不到 ?
5、关於该函与同意书有一点疑问
该函提到下周五要开协调会 但是又先将同意书打好(内容提到公告现值加四成)
然後协调会当天要缴回同意或不同意 不同意要10日内依法提出意见陈述书
这样是否协调会当天就变成没有讨论空间了 规定加四成 只选同意不同意
6、下周五要开说明会了,有哪些要特别注意提出来,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
7、一般的徵收拆屋再重建,依这些补助跟复原的花费收支是否能够平衡 ?
8、应该能找谁来协助我们争取权益 ?
房子要被拆了,真的很闷,但真的要拆,我们只是一般的老百姓,还是会配合。
只希望不要房子被拆外,还要赔到自己的钱去复原,哀。
感谢各位看完我冗长的发问跟抱怨 问得有点杂乱 再请见谅
如果有需要我能将完整的函 跟同意书内容上传
请大家帮我解惑一下 感恩~~~~~~
如果本文不适合在这个板发问 请再推文告诉我一下
哪些版比较适合 我再转到适当的板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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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gy:这个状况找民意代表比较快 09/27 15:05
2F:推 cawba:看开一点 路变大以後你们房价会更高 容积率也有可能变多 09/27 21:33
3F:→ cawba:你不同意县长可以用行政裁量权强制徵收 你们还是领的到钱 09/27 21:33
4F:→ cawba:说明会基本上只是做个样子而已 我也开过10几次说明 还不是只 09/27 21:34
5F:→ cawba:是照本宣科 拍个照片写个会议记录存查 内容根本不是县府想看 09/27 21:35
6F:推 a386036:一般来说道路拓宽上涨的房价绝对远高於价差 09/28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