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bakarini (一叶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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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强制执行进行中(已定拍卖期日)声请改执行方法之问题
时间Fri Sep 25 13:34:49 2009
事实经过:
我们家前些年向银行办理贷款分期付款买了一栋房子,现正在每月缴付
房贷本息中,房屋所有权名义登记在我弟名义下。後来因为我弟积欠另
一家银行十多万的信用卡消费债务,因为当时一直无法一次清偿这笔债
务,我弟名下别无其他财产,所以被该银行向法院声请查封拍卖该房屋
,法院并已定下个月(十月)中旬左右为第一次拍卖期日。
问题:
因为我弟後来已经有找到工作,并且每月有固定的薪资。想请问可不可
以向执行法院声请改变执行方法,例如撤回原本的拍卖程序,改发菥资
债权的扣押命令让银行每月扣我弟的固定薪资三分之一直到完全清偿或
俟之後有资力时提前清偿。
因为我们家已缴付房贷几年了,且就算拍卖,房子依当地房市估算价值
,除了返还贷款银行之外,几乎不可能有剩余得以清偿信用卡借款的债
权银行,而且在这次88水灾,我们家也淹了超过半层楼,被核定为水灾
的受灾户。
不知以上的资讯和事实可否说服执行法院改为扣押我弟的薪资债权,而
撤回对我们家房子的拍卖程序?应如何向法院提出声请?声请书状要怎
麽写?
感谢各位的解答。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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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1.243.181
1F:推 hiturtle:我是银行房子先拍不足在来扣固定薪资1/3直到完全清偿为止 09/25 21:22
2F:→ hiturtle:对银行而言.这才是最有利的选择.不是吗? 09/25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