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wktw236 (kwktw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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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劳资] "自愿离职" 转为 "非自愿离职" 的法律问题
时间Wed Aug 19 02:40:22 2009
※ 引述《Anita523 (I Love You...Michael...)》之铭言:
: 问题:
: 1.从"自愿离职"转为"非自愿离职"的法律责任,可以谘询哪些单位??
: 可以提供专业且协助"劳方"的建议??
法律上公司可以拒绝你变更;除非主管机关和劳保局同意让公司补裁员
登记而且不予处罚,否则公司也没有必要帮你变更。如要「专业且协助
劳方的建议」,就是自己事先要想清楚,事後就不要改变主意;如果劳
方常常改来改去,再碰到以下的案例,其他真的无辜的劳方就没有正当
性了。
: 2.劳方变更"离职申请"是否有成功案例,我该请教哪个单位
有成功案例:今年三月至五月,园区一家很大很大的公司,明明要裁员
却一直说好说歹甚至说谎来逼员工签合议离职书。员工事前或事後知道
会影响失业给付,跟公司要改都要不到;最後被裁的八百人中前後两三
百人加入了自救会,成功地跟公司改了过来,并且还拿到很多其他的条
件。我想您可能和这个案例相差太远。一般员工自己签了字,很难翻案
的,除非几百人异口同声都说自己其实是被逼的。
更重要的是,该案例当初在争的时候,公司人资的代表说是以类似您这
种劳方自己後悔来对媒体说明,并拒绝承认这种强迫性合议离职是公司
内普遍的情事、而不只是一两个主管的问题。
: 3.如果变更方式不可行,是否有其它方式可以在我找不到工作的过程中
: 得到一些补助
只要劳保(就保)年资够,想办法在某家公司工作并投保一段时间,真的
不行只好被裁员。(不方便说得更清楚)。
: 4.一旦劳资双方有纠纷,劳方总是处於弱势,是否有诚心站在劳方立场
: 协助劳方的单位,帮助我们和资方协商,或者给劳方一些建议
您的情况,应该是自己的责任,和其他单位有没有诚心站在劳方立场没有
直接关系;搞不好还会伤害到真的无辜的劳方。其实拿个非自愿离职单不
见得真的会对自己不利,而且只要去登记了、领到第一个月的失业给付,
又马上找到工作,剩下未领完的失业给付,劳保局还会发一半的金额给你
作为提早就业奖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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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减薪 遇缺不补 无薪休假 加班换休 契约派遣 奴隶责任制--
资方杀很大
工人不大 团结最大 蓝领、白领、无尘衣工人,联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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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7.138.42
1F:推 miki910327:236大那麽认真,那麽晚了还帮忙回答,一定要推一下 08/19 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