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cchen (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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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退休金假扣押问题?
时间Thu Aug 13 12:17:37 2009
※ 引述《sian0901 (大家好)》之铭言:
: 事由:因无力偿还银行房贷,使房子被拍卖了,但是拍卖後仍有不足额
: 故尚欠银行贷款未偿还,目前帐户内无任何财产
: 请问:已符合退休限制,故想请领退休金一次领回
: 1.请问银行可否扣押退休金?
: 先前已经有爬文得知,银行不得扣押退休金,这是指退休金
: 尚属劳保局之内,那如果已经将退休金拨至个人专户内,
: 银行是否可声请扣押?会一拨到帐户就被扣押吗??
: 2.可否将拨入帐户之退休金立即"转帐"至他人帐户?
: 这样是否有法律问题呢?
: 谢谢^^
原PO所指的「退休金」如果指的是劳工对雇主之「退休金请求权」,则并非不能扣押之债
权,大法官会议释字第五九六号解释早已阐释在案。
假如是指劳保的「老年给付」,则依劳保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前段规定:「被保险人或
其受益人领取各种保险给付之权利,不得让与、抵销、扣押或供担保」,确实债权人(银
行)是不得扣押的。但不得扣押仅指「劳保给付请求权」,假如领了劳保给付存入银行、
邮局的活存、定存帐户,那就成为存款债权,债权人是可扣押的。这一问题曾有人抱持不
同见解打官司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也一度有过犹豫的见解,但後来还是维持其一贯的见
解。详细资料可到
http://www.kcchen.com.tw/点选「劳动法旧作」进入後点「论文」第
十八篇「职业灾害补偿实务争议案例解析」的六、职业灾害补偿受领权之抛弃与扣押。
(二)、受领权之扣押与受领金额之执行这一小节就可参看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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