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olaus (夜晚微凉的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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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刑事] 未满18岁卖毒
时间Fri Jul 24 22:22:08 2009
: 我只回条文给你..免的又被人家批不温馨..其他你自己看吧
补充:
少年事件处理法
第二十七条(移送於检察官之情形 )
少年法院依调查之结果,认少年触犯刑罚法律,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应以裁定移送於有
管辖权之法院检察署检察官。
一、犯最轻本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二、事件系属後已满二十岁者。
除前项情形外,少年法院依调查之结果,认犯罪情节重大,参酌其品行、性格、经历等情
状,以受刑事处分为适当者,得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辖权之法院检察署检察官。
前二项情形,於少年犯罪时未满十四岁者,不适用之。
贩毒(而且应该不只一次吧?)判刚刚的刑度,似乎算是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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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7.113.149
1F:推 hiturtle:其实我在想..发生这事一定有请律师吧..那有请律师为什麽 07/24 22:26
2F:→ hiturtle:还要特别上网问呢? 07/24 22:26
3F:→ Iolaus:大概是请法扶的律师吧? 07/24 22:27
4F:→ Iolaus:或者是公设辩护人...所以被告和律师间没有信赖关系。 07/24 22:28
5F:→ Iolaus:ps.我有看过非常优秀的法扶律师跟公设辩护人 07/24 22:28
6F:→ Iolaus:为免误会,特别用ps强调。 07/24 22:29
7F:推 hiturtle:我会用PS.法扶律师跟公设辩护人都非常优秀.因为不用钱了 07/24 22:30
8F:→ hiturtle:人家都帮你忙了.你没资格去怪人家好或不好想挑好的请付钱 07/24 22:31
9F:→ Iolaus:其实,有些法扶的案子还不错赚~ 07/24 22:34
10F:→ Eventis:嗟!来食! 07/25 00:45
11F:→ Eventis:我个人觉得免费跟施舍之间还是要做一些区分的:) 07/25 00:46
12F:→ Iolaus:法扶...其实可以说并非免费的服务,只是由国家筹措基金而已 07/25 00:51
13F:→ Iolaus:主要还是从大家缴纳的税挤出来的。 07/25 00:52
14F:推 ChrisBear:还有一个供出毒品来源查获属实得减刑 07/25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