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jck00383 (wgk)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妻子阻止老公带走小孩?
时间Sat May 16 18:04:50 2009
※ 引述《cynics (lavida)》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我朋友跟他老婆因为吵架所以老婆带小孩自行回娘家住了一个月,
: 之前朋友到她家都见不到小孩,最近情况改善见得到!
: 日前朋友想把小孩抱回家给父母看看孙子但被拒绝。
: 问题:
: 一、如果要求老婆履行同居义务,可行吗?她的条件是要我朋友去载她,
: 但是我朋友要求她自己回来。(已经不是第一次离家了)
同居之诉即使胜诉,也是不能强制执行的,其目的仅在於替将来以1052条一项五款
提起离婚诉讼时,证明对方有恶意遗弃的主观要件。大法官释字18号有谓某乙与某甲结
婚後归宁不返,迭经某甲托人邀其回家同居,某乙仍置若罔闻。此项情形,
尚难遽指为上项条款所谓以恶意遗弃他方之规定。即足以说明未提起同居之诉胜诉前,
不能够提出离婚的。因对方可能是在娘家撒娇,等丈夫来接他,但却接到离婚诉讼传票,
不甚公平。又以本案来说,妻子表示要丈夫去载他,未有主观上恶意遗弃的意思,难以
构成离婚事由的。
: 二、朋友可以强行将小孩带走吗?还是可以让女方知道"她没权力阻止男方带走小孩"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亲权是父母共同行使,至於如何行使?还是以子女之最佳利益为前提去协商吧,若连这事
都处理不好,则对於这家庭以後是否只是貌合神离的家庭,是有疑惑的。如强行带走後,
对方又强行带走回来,这对子女是不利的,并非法律上所乐见的情况。
您替朋友家务事操烦,真是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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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35.21
1F:推 cynics:谢谢你的解答^^ 获益良多...婚姻真的是门大学问! 05/16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