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wk (Victor)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有关客人抽烟一事!!
时间Sat May 2 08:13:21 2009
※ 引述《fatcats (心灵律动^^)》之铭言:
: 半夜去打撞球 结果诺大的撞球间人数很少
: 其中非顾店的有人抽了菸 1~2支
: 柜台人员说 客人偷抽也没办法 相关单位来看到了是罚个人!!
: 1.店家人员跟抽烟的人打球 然後说偷抽烟!? 相关单位是罚个人!?
: 如果相关单位看到了 真的是只罚个人吗!?
菸害防制法 第四章 吸菸场所之限制
第十五条 下列场所全面禁止吸菸:八、供室内体育、运动或健身之场所。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一条 违反第十五条第一项或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者,处新台币二
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锾。
是罚行为的人没错
: 我想知道 有人抽烟到底是罚个人 还是店家明知却不劝阻也会罚?!
: 下次有人抽烟我必须跟该人讲 还是店家应该出面!?
第十五条 前项所定场所,应於所有入口处设置明显禁菸标示,并不得供应与
吸菸有关之器物。
店家有提供烟灰缸吗? 有的话有罚则
第三十一条 违反第十五条第二项、第十六条第二项或第三项规定者,处新台
币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锾,并令限期改正;届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连续
处罚。
而理论上 店家有义务劝阻抽烟的人 您有权利劝阻
第十八条 於第十五条或第十六条之禁菸场所吸菸或未满十八岁者进入吸菸区,
该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应予劝阻。
於禁菸场所吸菸者,在场人士得予劝阻。
然而 第十八条第一项没有罚则 所以店家可以说他们已经劝阻了 就不干他们的事了
不过即使就算店家根本没做为 有违第十八条第一项的应予劝阻 也无法可罚
个人的感想 要不要让熟客抽烟 其实店家第一个考虑的 往往并不会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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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3.169.85
1F:推 fatcats:嗯...只是家人很不开心说下次不会再想去那种地方.... 05/02 08:16
2F:→ fatcats:谢谢您的回覆...感谢您^^ 05/02 08:16
3F:推 oke1233:报警检举他阿 05/02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