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小小米虫~~)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劳资] 陪朋友参加调解委员会议
时间Tue Mar 31 21:15:05 2009
※ 引述《alash (alash)》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朋友在同公司工作了10年左右 被公司以不适任工作内容为理由解雇了
: 公司一开始宣称他是自动请辞而不发遣散费与离职证明
: 後来参加第一次调解 基本上我朋友与公司方代表算是各说各话
: 调解人(县政府劳工处的职员)要两边各退一步
: 暗示双方遣散费可以不必给全额
: 後公司愿意给应付遣散费150000的一半左右 + 离职证明
: 朋友不愿意拿只有一半的遣散费 因为她辛苦工作了10年却被炒...
先跟你说明为何劳工局的人员会主张和解各退一步,
因为这种被资遣或是解雇的争议,通常的情况都是双方各执一词,
有时候很难认定到底劳方 或 资方到底谁是对的?
劳方搞不好根本没有非自愿离职证明,甚至也没有文件可以证明是被资遣,
而其他的同事也不见得愿意帮劳方在民事庭作证...
资方如果没有劳方的自愿离职证明书..等相关文件.
那在协调获调解会议上,通常就是各执一词,根本无法认定事实为何?
所以通常这种情况下,可能都会要求各退一步,
如果劳方真的要保障全额的权利,可能就得要考虑走民事诉讼途径,
让法官去判决,才能确保自己的权利(当然最好要先考虑有没有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 问题:
: 再来他要我陪她去第二次的调解委员会
: 请问我们不接受一半的资遣费会不会被认为不识相?
: 毕竟我们不愿意走到法律诉讼那田地
: 就为了几万块钱和之前的同事打官司
: 若是调解不成 朋友该提告吗?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调解不成立的部份,只是代表在会议当中双方没有共识,
没有和解并不会影响法官对事物的看法,
但是法官会重视的是应该是劳方如何去佐证被资遣的事实之证据 或
资方如何去佐证不用给予资遣费的理由之依据,
端是看哪方的说法比较合理,到法院就看证据跟合理性.
建议:
1.有证据可佐证,走民事诉讼途径亦无不可,只是比较花时间.
2.没有足够证据的话,那和解就是退而求其次,拿个一半的资遣费也ok.
但如果没有证据,又要走民事诉讼途径,那最後结果大概多少要靠点运气吧.
要不要提告就看你朋友自己的想法吧,有的人会考虑拿钱入袋为安的好,少点无所谓,
有些人追求正义&主张全部权益,那就交由当事人自己思考.
以上为个人意见,有错请指正,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3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