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xlawtw (alex_law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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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其他] 请问可以调阅通联纪录吗?(已事隔半年)
时间Fri Mar 6 15:55:34 2009
※ 引述《d12d12d12 (妈妈手)》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在半年前与人发生车祸,现在已走上法律途迳,
: 由於地形因素对方不太可能没看见我父亲骑的摩托车,但对方直说没看到,
: 所以我们怀疑对方在当时是否再讲电话?!
: 问题:
: 不知道事隔半年之後,能否再调阅通联纪录?
: 如能,申请的管道为何?
: 谢谢!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一、电信公司的通联纪录只有保留半年!
二、通联纪录只限於「本人」及司法机关可以调阅。本人调阅需要费用,司法机
关调阅不用费用。
三、本人直接跟所属电信公司申请即可。司法机关是以「专人」连线查询或行文
的方式向电信业者查询,目前是免收费用的。
附录:
「电信事业处理有关机关查询电信通信纪录实施办法 」
第5条
前条第一类电信事业通信纪录之保存期限如下:
一、市内通信纪录:最近三个月以内。
二、国际、国内长途通信纪录,最近六个月以内。
三、行动通信通信纪录:最近六个月以内。
前项期限,自受理查询日回溯起算。
第二类电信事业通信纪录之保存期限,依第二类电信事业管理规则之规定。
第7条
查询费用依下列方式计收:
一、单向发信通信纪录:以每页新台币十元计收。
二、双向通信纪录:以每号每日新台币一百二十元计收,查询期间不满一日
以一日计收。
前项查询结果无资料者,仍需计费。
查询费用,查询机关应於帐单缴费期限内付清。
第8条
法官、军事审判官、检察官、军事检察官或监察院、审计部及所属审计机关
依法查询电信通信纪录者,查询费用得予减收或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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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130.54
1F:推 dijz:司法机关调阅也是要钱的 ="= 03/06 16:13
2F:→ alexlawtw:司法机关调阅通联纪录是不需要费用的,但是警方调阅通联 03/06 16:25
3F:→ alexlawtw:纪录就要支付费用,所以警方通常会请司法机关帮忙调阅! 03/06 16:26
※ 编辑: alexlawtw 来自: 163.29.130.54 (03/06 16:48)
※ 编辑: alexlawtw 来自: 163.29.130.54 (03/06 17:09)
4F:推 jjoy88:不好意思,我最近在高院也请法官调查证据..可是已经7个月了 03/06 20:20
5F:→ jjoy88:这样法官就无法调查证据吗?因为被告又作伪证了.我很伤脑筋 03/06 20:23
6F:→ jjoy88:我请法官调查通联记录的证据...唉...7个月了.. 03/06 20:24
7F:推 dijz:受教了 (拜) 03/06 21:57
8F:推 d12d12d12:所以超过半年就没办法了是吗?谢谢回答! 03/09 17:54
9F:→ alexlawtw:理论上是的,不过如果只有超过「几天」的话,你可以请 03/10 20:39
10F:→ alexlawtw:书记官帮帮忙,跟电信公司说说看,如果电信公司资料尚 03/10 20:40
11F:→ alexlawtw:未完全删除,还是会有机会的! 03/10 20:40
12F:推 d12d12d12:谢谢回答,这对我很重要!!感谢!! 03/11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