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xlawtw (alex_lawtw)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刑事] 家人遭到同事恐吓
时间Mon Mar 2 10:21:16 2009
※ 引述《dreamkpg (踏出小小ㄧ脚步)》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我爸在公司某部门担任主管
: 因为该单位有位男子时常摆烂,屡劝不听
: 後来被我爸调到其他单位去
: 可能心生不满
: 放话要烧我爸的车和烧我家
: 问题:
: 目前我人在外地服役
: 这件事是今天由我妈那辗转得知的
: 由於担心家人安危
: 但自己对法律所知甚少
: 想请问各位对法律有研究的板友
: 这种情况下
: 对方还没有动作是否便没任何方法防止意外呢?
: 虽不知对方是一时情绪性用语还是真的会找机会做这事
: 但听到真得很担心父亲与家里安危
: 还是要等对方真的烧了 出事才能有什麽举动呢?
: 假使对方真的有所动作
: 但若没掌握任何证据
: 是否知道他曾这麽放话过也没任何帮助?
: 第一次遇到家人被恐吓的事
: 现在心情很乱
: 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谢谢
依照刑法第305条规定:「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恐吓他人致生
危害於安全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所谓的「致生危害於安全」,是指受恶害通知者,因行为人之恐吓,造成安全上之危险
与实害而言。简单来说,恐吓罪的判断重点,在於行为人(恐吓者)之行为是否足以使
人心生畏惧,致危害於安全,至於被害人(被恐吓者)是否心生畏惧,应以社会客观经
验法则作为判断的标准。
对方说要放火烧你全家,如果你们确实因为这句话而感到「畏惧」,原则上是会构成上
开「恐吓危害安全罪」的。
就这部分而言,你们不用等他有所「行动」,就可以去告他,问题是「证据」,你们必
提出人证(第三人)或物证(如录音带等)证明他确实有说过这句话。如果没有证据,
老实说,现阶段你们确实是莫可奈何!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9.13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