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dyevil (不完美,但完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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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其他] 要处理植物人的财产
时间Wed Feb 11 09:26:56 2009
※ 引述《elfland (开心过每个日子)》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家里亲人因为脑溢血中风失去意识,判定为植物人。财产都登记在他名下。
: 现在长期医疗需要花费到他名下的财产,可是遍寻不着相关的印监及土地权状等
: 问题:
: 请问我们要怎样才能将他名下的财产转移到家人的名下做处理?可以宣告禁治产吗
: 或者是我们用什麽方式能够变卖他名下的财产呢?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方法一:禁治产
一、先到法院声请禁治产.
1.管辖法院:植物人户籍地所在地法院申请禁治产
2.声请人资格:本人、配偶、最近亲属二人或检察官
如果没有前三项就先去地检署请检方独立声请.
二、召开亲属会议选任监护人.
三、办理禁治产人之监护人监护登记(户政机关)
四、监护人召集亲属会议决议做成书面记录
这时候就是按照亲属会议开会规定召集相关亲属决议,
以怎样的目的如何处分他名下财产,记得让与会人士亲自签名在决议文件上.
五、监护人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出售不动产.
方法二:以无因管理诉请法院以清偿债务的方式拍卖他名下财产.
麻烦一,植物人事实上无法出庭,法院还是会要求他家人去为禁治产声请,以立法代人身分.
二,原告是对植物人有扶养照护义务?如果有,那就会陷入回圈之中...
三,拍卖程序旷日费时,且拍定价金多半和自己找仲介的价格相较下,会有差距.
四,卖得价金需要扣除程序费用.
方法三:请板上高手另行提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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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epravity:方法三 有扶养义务就认命用自己的钱养护 02/11 10:34
2F:推 hiturtle: 方法四 没扶养义务就推给有义务的人养护 02/11 10:44
3F:推 Eventis:已经说家里亲人了,所以只能推给顺位比较前面的...(逃) 02/11 10:54